2019年以来,在州纪委监委和工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思想引导,2名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通过召开全区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院旁听庭审、赴柴达木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编发《大柴旦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及利用“廉洁柴旦”微信公众号动态推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信号,印发《关于敦促党员干部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打消闯关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在反腐败的高压震慑和争取从轻从宽政策的感召下,年内1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到我委交代其违规发放福利问题,1名公职人员到我委主动投案,交代其挪用公款的问题,并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
依规依纪依法解决缠访问题,一名长期上访人员息访,涉及不实举报人员得到澄清正名。针对辖区1名政府聘用环卫工人,因个人生活不幸和工作琐事,导致心理失衡,对社会和公职人员存在不满情绪,行为偏执,长期越级上访缠访,利用个人微信、向有关部门单位邮寄公开信等方式,传播诽谤污蔑多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实信息,多次向我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复举报多名公职人员徇私情、办事不公等不实问题,在我委对其检举控告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正确处理并向其反馈,多次进行劝告、思想教育后,仍多次举报纠缠,在重要维稳节点越级上访、举报,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问题,经我委与政法、公安、检法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协请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期间对其进行教育疏导和心理干预,使其充分认识到主观推测、凭空臆造、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名誉的做法属违法行为,并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错误,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检讨,并承诺今后将会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再做肆意诬告、诽谤他人的事,我委及时对涉及不实举报人员进行了澄清正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