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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纪委监委“上门会诊”推动
乡镇纪委办案高质量发展
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7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纪检监察系统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大反思大排查大整顿”专项治理“回头看”和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相关要求,提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办质量。近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县6个乡镇,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点评等方式对乡镇办案场所应用、基层版平台应用、案件质量情况进行“上门会诊”,助推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提质增效。

  



  ——实地检查,排风险。检查组详细了解乡镇纪委“走读式”谈话场所规范管理、日常使用、同步录音录像、医疗保障、消防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疫情防控等情况,重点对6个乡镇“走读式”谈话场所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督促落实到位,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隐患,坚决把审查调查安全各项规定贯穿到审查调查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上机核实,重应用。检查组严格按照上级纪委要求,以《乡镇纪委检举举报平台应用管理评估表》为标准,认真检查基层版系统应用和设备配备情况,现场上机操作查看平台的录入、签收、处置、反馈等全流程,对发现的问题“面对面”指出、“手把手”指导,把最需要的实操技能“送上门”,力求以查代训,以训促用,以用促规范促提高。截至目前,乡镇纪委共录入日常监督120条,综合办公20条,信访受理2条、线索管理2条。

  ——现场阅卷,促质量。检查组负责人围绕案件线索来源、主体身份核定、程序手续是否到位、证据调取是否规范、文书格式是否规范、处分是否恰当、案卷装订问题等七个方面与乡镇纪委进行座谈,要求乡镇纪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为准绳,不断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同时,对办案过程中的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办案尚未“破零”的乡镇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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