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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纪委
把“枫桥经验”融入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7日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从百年党史中回顾总结“枫桥经验”产生发展创新的光辉历程,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枫桥经验”责任担当,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将群众路线、抓早抓小、系统治理等理念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走深走实。

  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覆盖。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以“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作为”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纪(工)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通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覆盖,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指出,要牢牢把握从源头抓起“枫桥经验”的实践精髓,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促进信访联办、问题联解、监督联动“三效共振”,切实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激活监督“微细胞”,化解矛盾在基层。

  近日,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努日巴村村民斯某与前夫拉某离婚后,因草原补奖资金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村委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由于斯某对草原补奖资金分配政策不了解、情绪不稳定等原因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唐古拉山镇纪委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的原则,前往沱沱河斯某家中了解具体情况,而后组织村委会干部、镇农牧办工作人员为斯某讲解了关于草原补奖资金方面的政策,解答了斯某的一系列疑问,通过此次调解,斯某解除了心中的疑虑。同时,镇纪委要求斯某在遇到问题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辱骂工作人员,有问题、有疑虑要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反映,通过沟通调解斯某承诺日后会控制好自己情绪,有诉求会采取正确方式。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规范矛盾源头履职。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要通过“小切口”实现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在了解到此件矛盾纠纷后,市纪委监委要求唐古拉山镇纪委及时约谈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强化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积极回应群众所期所盼,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破难题、解民忧,在政策宣讲方面要耐心细致,户户深入,强化服务意识和办事效能,努力践行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用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更多幸福感。该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仅仅是乡镇、街道纪(工)委发挥工作职能、把“枫桥经验”融入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个缩影,自市纪委监委全面完成“两化”建设以来,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调解基层矛盾纠纷共2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基层监督治理是一个全新的、富有创造力的实践课题。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将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新路径,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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