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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树新风 凝心聚力促发展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推进会召开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2日
  
  8月11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推进会召开,会议认真落实省州市委作风建设会议及上级纪委作风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转作风 树新风 建设新青海 迎接党的二十大”行动,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责任落实,动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提高抓好自身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提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强调“风险越大、挑战越多、任务越重,越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好的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作风建设关乎我们党的形象,也关乎民心的向背,是十分重要的政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专责机关,抓作风、管作风是职责之事、责无旁贷,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作风建设更是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不断增强推进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此次“转作风 树新风 建设新青海 迎接党的二十大”行动为抓手,在强化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上发力,在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发力,在着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上发力,扎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改进作风。要高站位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将“一把手”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对象,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举措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初心使命在内心深处真正扎根,把忠诚于党和人民落到行动上,为党和人民事业赤诚奉献,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在新的赶考路上考出好成绩。要高质量推进线索查办,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将办案质量、办案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对可查性不强的问题线索限时了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抓紧推进、重点问题线索紧抓不放,尽快办理,努力减存量、遏增量,保持惩治腐败强大力量常在。要高标准开展专项治理,以“小切口”谋求“大成效”,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式领办,扎实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营商环境、“八个主题年”等专项工作,推动责任落实。要高效率提升工作标杆,用科学的方式方法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要真正实现“转”,转变思维,转换方式,立足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大局,着眼于案件工作、监督工作、综合工作分别组织开展工作讨论会,通过共同探讨,面对面交流,打破固有思维模式,在共商共研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开展“转作风 树新风 建设新青海 迎接党的二十大”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推动作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要根据上级纪委工作要求,把作风问题找全找准找实找具体,围绕政治站位不够高、本领恐慌不会为、为民服务不主动、履职尽责不到位、议事决策不规范、自我要求不严格、思想保守不善为、顶风违纪不收敛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真抓真改、实抓实改,立抓立改。要深刻领悟“七个牢牢把握”,坚决做到“六严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维护依法依规、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永葆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纪检监察干部本色。

  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集中开展“转作风 树新风 建设新青海 迎接党的二十大”行动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若干措施>的具体措施》《汪山泉同志在全市作风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解读了格尔木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关于集中开展“转作风 树新风 建设新青海 迎接党的二十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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