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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海晏县纪委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公报
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中国共产党海晏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海晏县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县纪委委员12人,列席121人。

  州委常委、县委书记董玉毅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协县级干部,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县纪委常委、委员、监委委员,县直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副职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县委巡察组各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肖瑞鑫应邀莅临会议指导。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州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我县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审议通过了李旭贞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牢记职责使命 奋力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报告。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州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对县委办等9个2019年度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哈勒景乡纪委、甘子河乡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会议现场述责述纪述廉,其他乡镇纪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提交述责述纪述廉报告。对2名党组书记和6名乡镇纪委书记结合述责述纪述廉情况、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年终考核情况进行点评,与会人员对8名同志述责述纪述廉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全会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作风建设成效更加明显,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要深入分析新时代腐败案件的新特点,强化群众工作能力、线索摸排能力、问题分析能力、专业业务能力,在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中增长能力才干。要创新跟班学习、协同办案等方式,多安排同志们参与实际案件办理,通过实践让同志们尽快熟悉工作、掌握方法。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始终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把忠诚于党、忠于人民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诸行动,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全会提出,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纪委四次全会、州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履行好监督职责,持续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引向深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学懂弄通做实领袖思想,全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领袖思想,全面强化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持续加强对“六类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推动制度机制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扎实做好“开展一轮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一批存在问题、推动形成一批整治成果”的“三个一”工作。

  第二,明晰职能定位,认真履行协助职责。推动党委强化问责主体责任,着力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主动行使监督权、处分权,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建立日常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专项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流程、提升考核人员能力水平。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开展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县各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快速规范起来。

  第三,坚持以民为本,持续高效开展专项整顿治理。继续深化脱贫攻坚专项治理,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任务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对全州脱贫攻坚考核和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深挖问题线索,巩固和扩大“打伞破网”攻坚成果。继续深化生态环保专项治理,紧盯生态环保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和公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执纪执法。继续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运用好“河清海晏”手机监督平台,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着力强化村级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进公权力治理,维护和发展好群众利益。

  第四,注重调整工作布局,精准实施监督执纪执法。突出重点监督,坚持把“一把手”等权力集中人员作为监督重点,研究制定“一把手”监督工作意见、“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举办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领域“一把手”廉政培训班,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做实日常监督,加强同级监督,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政府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压实部门或分管部门责任进行监督,提出监管和履行“一岗双责”建议。开展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和点对点嵌入式检查,以廉政抄告为主要方式,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深化巡察监督,统筹安排和完成2轮常规巡察和1轮专项巡察,强化“巡审联动”开展政治巡察,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所有单位全覆盖。推动联动监督,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联动发力。

  第五,持续开展“纠风行动”,常态化推动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整治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督促财政、审计等部门细化和统一规范公务接待、公款开支、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继续严查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违规搞福利、违规报销开支等问题。

  第六,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的研究会商。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机构、人员、职责“三到位”,建立和落实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情况通报、重要问题会商等制度,实现派驻监督全面覆盖、有效运行。深入推进“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成立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建好用好县级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河清海晏”手机监督平台,落实经费和技术保障、人员培训,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治标治本同步落实。保持“不敢腐”的有力震慑,做深做实案件初核工作,提高成案率,增强查实突破案件能力,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严管厚爱,落实容错纠错激励机制,运用“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执行《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错告和澄清正名办法》,严肃处置诬告陷害举报,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不断规范信访举报秩序,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筑牢“不能腐”的制度堤坝,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的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抓好以案促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结合发现和查处的典型问题、典型案件分析原因并指导帮助发案单位完善制度缺陷、堵塞制度漏洞。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运用好“河清海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和村级廉政示范点、廉政讲堂影厅等基层教育基地,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增强教育的大众化、主动性和感召力。加强案件警示教育,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党内通报、媒体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身边人身边事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第八,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队伍。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带头坚持经常性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纠正偏差,切实抓好整改,锤炼过硬政治品格。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纪委监委机关执纪执法干部、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全员培训工作,积极到援建地对口单位开展对标学习、跟班办案,提升能力水平。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制度,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各项规定,严要求、严约束、严监督,严肃查处执纪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继续落实特邀监察员制度,时刻将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会议号召,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继续坚守初心、努力践行使命,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担当, 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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