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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2月8日 | |||||
同志们: 我代表十三届市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九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州委十三次全会、州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剑锋书记和巴文明组长在第一次大会上分别作了讲话,就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肃纪反腐讲道理、摆事实、提要求,讲话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州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方向、指南和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进位、全面履职,为促进我市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效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见诸行动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树牢政治意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以政治自觉和政治执行力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二是把握形势任务突出政治监督。市纪委常委会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四紧盯四加强四督促”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严明疫情防控期间的政治纪律、全程监督防疫物资采购、对疫情防控及我市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印发《工作提醒函》9期,《建议函》2期,印发《通报》1期。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做实政治监督。在认真梳理监督要点,聚焦监督靶点方面狠下功夫,分项列出最紧要、最急需保障落实的硬要求。通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3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品行关和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040人次。四是汲取木里事件教训强化作风整治。市纪委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拥护中央对文国栋严重违纪违法处理决定,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王建军书记在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上提出的“三问”,聚焦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工作落实落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二)聚焦专项治理,提质增效服务人民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履职,开展“4+N”专项治理。聚焦脱贫攻坚,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深。聚焦生态环保,结合木里事件,针对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聚焦民生领域,针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合力推进全市28个小区9721套住房不动产权办理问题落实见效,《中国纪检监察报》和省纪委对此进行了刊播。聚焦工程领域,将违规操作电子招投标的19家中介公司列入“黑名单”。聚焦“小金库”治理,对全市预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反财经纪律141条,清退上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整改。聚焦工作资料造假、“新官不理旧账,慵懒散拖”,破除工作落实中的“中梗阻”现象,结合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约谈提醒2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聚焦内控管理制度廉洁性审查、关键岗位管理,进一步形成制度廉洁性审查长效机制。聚焦土地矿产管理、重点领域改革,通过派驻、巡察、督察等方式合力加强监督。聚焦乡村违建别墅专项治理,对涉及违建的6处别墅进行处置。聚焦文明城市创建、交通路口整治,为文明创建添砖加瓦。 (三)持续深化改革,协同监督初见成效 一是推进监督模式立体化。结合“6+10”监督体系,实行派驻、巡察和监督检查力量相整合模式,通过日常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微权力”和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国资国企监管等突出问题。二是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优化派驻机构“5+2”模式,派驻监督49家单位和9家国有企业,实现“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化。三是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一体化。完成了我市4个乡镇、5个街道的监察办公室挂牌工作,制定了《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配齐了监察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实现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全覆盖。积极探索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新方法新路径。 (四)发挥监督作用,推动权力有效运行 一是坚持紧盯重点。督促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建立覆盖全市市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紧盯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聚焦权力运行链条中的关键环节,管住关键岗位人员的“任性之手”。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重要节点综合监督检查7次、专项督查4次,印发通报11期,开展约谈提醒268人。三是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既严肃追责问责,又积极容错纠错,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突出组织关怀,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在出具廉政意见回复时,明确作出不影响使用的结论,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五)着力纠治“四风”,干部作风不断改进 一是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绝不手软。针对“四风”新形势、新动向,守住重要节点,靠前监督,紧盯薄弱环节,既处理当事人也对相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享乐奢靡问题反弹回潮。2020年内,4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曝光典型案例4起。二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准确画像、紧抓不放。转变考核方式,积极做好基层减负工作,继续加大文山会海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统筹处理抓落实与减负担的关系,着力整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减负落地见效。 (六)深化政治巡察,监督效果再进一程 一是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充分发挥标本兼治重要作用。二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组织第五轮巡察反馈工作,并开展第六、第七轮巡察,第五轮、第六轮巡察,促成了从顶层设计到具体落实的一批整改成果。三是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针对2019年省委巡视组反馈的6个方面14项问题,认真研究,切实整改,集中攻坚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巡视整改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七)深化标本兼治,“三不”成果巩固发展 一是“不敢”前提不断强化。开展“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宣传检举控告秩序;加大对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和处置力度,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双报告”。二是“不能”意义构建深远。强化日常监督,做好查处案件“后半篇文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9份、《监察建议书》28份;在重大专案上挖掘潜力,通过“以案代训”、联合办案等形式查办腐败问题,协助上级纪委、其他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协查案件。三是“不想”根本持续夯实。召开3次警示教育大会,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制作并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零距离”听取违纪违法人员深刻忏悔,助力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八)锻造纪律铁军,促进素能持续提升 对党忠诚是第一政治要求。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自身职责紧密结合,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州市委工作部署,发挥政治、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等监督作用。专业本领是第一素质要求。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执纪执法要求、工作规范,灵活运用线上培训、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实战演练、在工作实务中“点训”等方式,认真执行《格尔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工作手册》,不断增强干部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刀刃向内是第一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0年是全市干部群众逆风破浪的奋斗之年,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砥砺前行的奋进之年。这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州委、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和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纪检监察干部不畏艰险、执着前行,有的夜以继日奋战一线,全力保障抗击疫情工作;有的常年不辞辛苦,奔波于专项治理战场;有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不惧危难、动真碰硬;有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脚踏实地、苦干实干,他们以行动践行初心、用奉献彰显使命,锻造了敢于拼搏善于斗争的优秀品质,树立了忠诚干净担当的可贵形象,不断唱响着“纪律部队”践行使命荣光的正气之歌。借此机会,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省纪委监委、州委、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科学领导,向市政府和各部门、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以及各城区、乡镇、街道村社、全社会给予的关心关爱和大力帮助,向纪检监察干部们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向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同志们的高度理解和鼎力支持,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省纪委五次全会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总结出“一个主题”“两个思维”“六个关系”和“六个始终”的“1266”实践经验;州纪委全会在此基础上提出“六个必须深刻认识”和7个方面22条工作要点。这是十二届州纪委常委会不断深化对形势任务、矛盾问题、思路举措、规律趋势的分析研判,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明晰了思路、教会了方法、指出了路径。成绩与问题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应该看到: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把握好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关系,如何把握好纪法效果与治理效能的关系,如何把握好持续从严和激励担当的关系,如何把握好服务大局和自我监督的关系,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找准服务保障格尔木全省副中心城市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紧扣“十四五”开局起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还需要深入研判、沉着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年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州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贯彻落实推进实施“四州战略”和建设“五个海西”部署要求,聚焦海西政治生态修复,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 (一)践行“两个维护”,聚焦聚力做好政治监督 一是在持续学思践悟中坚定政治方向。深入贯彻省、州纪委开展“双学双提”活动要求,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性坚定性,贯彻落实庆祝建党100周年“学党史、强党性、勇担当”系列活动要求,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执纪执法报批规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在把握形势任务中突出政治监督。着眼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对各级党委(党组)贯彻“五个示范省”总体战略、“四州战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格尔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突出对落实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各级党委(党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加快补齐短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监督,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在用好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基本监督方式上,深化运用监督指导民主生活会、政治生态研判评估、党员干部政治表现反向评价等方法,加强与组织、审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动监督,确保政治监督抓常态见长效。三是在严明纪律中强化政治规矩。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深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肃开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党的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忠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遵守党的政策和党内法规。坚决查处政治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治理“七个有之”,坚决清除搞伪忠诚的“两面人”。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严肃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准确做出结论,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贯彻“三不”战略,一体推进释放叠加效应 一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围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加大政法队伍腐败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认真执行处置主动投案问题规定,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二是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认真落实“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深化制度机制建设。高度关注腐败低龄化问题,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制作警示片、微视频、编发忏悔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功能,把“一把手”、重点培养对象等人员作为警示教育重点对象。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有关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国企、进医院、进家庭。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国法和重大举措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三不”一体推进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办案质量安全“两手抓”。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落实审查调查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信访举报受理水平,抓实研判、录入、转办等基础性工作,加强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等情况的联系印证,努力把信访举报规律特点和趋势变化分析出来。着力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根据紧迫性、重要性和可查性合理确定处置方式。不断提升初核成案率,做深做细做实初核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移送案件退查率,贯彻疑难案件会商、征求意见和审理提前介入等机制。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健全安全工作机制,严格看护队伍教育监督管理。 (三)持续纠治“四风”,发挥作风整治长效优势 一是推动作风整治展现新气象。坚决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图形式走过场、简单化一刀切、中梗阻推拖绕等问题,坚决整治层层向下“甩锅”不作为,拍脑袋决策乱作为,欺上瞒下假作为等问题。巩固深化全市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开展整治“四风”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专项工作。继续深化“推、拖、怕、贪”和“不在乎、推不动、打折扣、慢半拍、末梢堵”问题治理。坚决整治当官不干事、揽权不担责、习惯当“二传手”,消极应付、得过且过、不推不动,不甘放权、任性用权、人为设卡,调查研究“一窝蜂”、走“设计路线”、看“政绩盆景”等问题。二是持续扼杀享乐奢靡风气。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督促落实压缩“三公经费”的要求,把监督节约粮食作为重要任务,以单位食堂、校园用餐、会议集中供应为重点开展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注重从经费管理源头上刹住享乐奢靡,督促并会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等薄弱环节,严防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三是常抓常管构建长效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完善资金、项目、薪酬、财务等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经费报销、福利发放等规定。推动健全基层松绑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 (四)坚持人民至上,找准服务大局职责定位 一是巩固“4+N”专项治理成效。认真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健全与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提高发现问题、处置线索、联合办案能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加快查处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小金库”问题线索和以案促改。二是突出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州纪委关于扎实推进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压实医疗保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落实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稳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监督工作,聚焦2021年度重点整治阶段任务,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强化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查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三是打造格尔木专项治理特色。推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基层扎根落实,融合“6+10”监督工作力量,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五)完善监督体系,发挥制度优势纽带作用 一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基础性建设,认真落实省州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措施,探索推进对“关键少数”日常监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同级党委监督的具体办法和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意见要求。二是深化监督体系建设。着眼提升政治监督精准化,进一步细化“6+10”监督体系工作的具体内容和任务清单,健全严肃执纪、精准问责、督促整改、成果转化等工作制度。落实派驻(派出)机构同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巡察组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三是深化政治巡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四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切实做好容错免责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工作,正确对待、正常使用,让有错干部成为有为干部。 (六)抓实体制改革,重点关键带动整体推进 一是持续深化“三项改革”。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党委(党组)决策部署落实三大协助职责。贯彻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积极向州纪委和市委汇报管理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和立案案件情况。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机制,完善请示报告、审批工作等流程以及业务协调指导等具体措施办法。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认真落实监察法,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推动监察法规和刑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对接。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案件管辖、移送审查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机制。按照州纪委要求做好制度执行专项督查工作,着力增强制度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基层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两化”建设。推进村(社)纪检监察职能建设,充分发挥村(社)监督委员会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监督打通“最后一公里”。 (七)强化自我监督,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铁军 一是铸牢政治品格。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二是提升履职本领。采取委托办班、自主办班等方式深化全员培训,通过全员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和新一轮“以案代训”。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强化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三是配齐配强干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注重从各个行业、各条战线选拔优秀人才,防止只在纪委监委圈子内“打转”、搞内部循环。在“引进来”的同时,注重把纪委监委作为培养人才、输出干部的熔炉和平台,积极推荐优秀干部到系统外不同岗位更大空间施展才华、发挥作用。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做到实干创实绩、有为才有位。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是非,切实为敢于担当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激励机制,用足用好记功嘉奖激励措施,持续开展过政治生日和谈心谈话工作,继续做好干部保健及心理调适工作。落实好专案人员轮流调休工作,并不断形成制度,体现组织关怀和关爱。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严厉查处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为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天海连地风正涌,潮平岸阔人进时。穿越百年风雨,历尽沧桑巨变,重大历史关头、重大考验面前,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最坚强的定盘星、最正确的指南针,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强党而兴,党的初心不改,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亦不改。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坚持维护捍卫党的领导为己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披荆斩棘、奋发有为,共同书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为我市“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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