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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专项工作
来源:班玛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日
  
  6月1日,在班玛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上。县监委主任庞冲代表县监委作了“忠诚履职尽责 主动担当作为  奋力开创新时代监察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这是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7000余字的报告,凝聚着自2021年以来,县监察委员会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职责使命,积极担当作为,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监督指导,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忠诚履职的结果。

  报告指出,2021年内,接收信访总量19件,上级转办3件;处置问题线索77件,采取组织措施52人,立案15件,予以党纪政务处分14人;坚持抓早抓小,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71人次,占比82.6%;运用第二种形态15人次,占比17.4%。把办案安全摆在突出位置,确保了办案安全“零事故”。

  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县监委依法履职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围绕持续深化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县监察委员会勤学笃行,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四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等重点内容开展集体学习35次、开设“晨读班”学习50次、党史专题研讨6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二是围绕严明党纪国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抓实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43次,发现问题209条,责令整改198条。着力推进专项整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81次,发现问题78条,责令整改78条。三是围绕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着力推进“不敢腐”。坚持有诉必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审慎严谨处置问题线索,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着力推进“不能腐”。注重做实“后半篇文章”,紧盯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发监察建议书6份。着力推进“不想腐”。注重常态提醒,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廉政预警,发送廉洁短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签订“树廉洁家风 创最美家庭”承诺书80余份。四是围绕推动“四责协同”,层层压实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协助县委推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监委向县委经常性汇报工作。强化监督责任。针对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反馈问题和州委全会、州纪委全会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反馈点评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推动党组织“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召开班玛县贯彻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暨同级监督工作座谈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推进会。五是围绕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两化建设持续推进。第一时间配齐全县9个乡镇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同时设立了乡镇监察办公室,确保监督不缺位,乡镇纪委和监察办公室年内处置问题线索5件,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派驻改革引向纵深。在全州率先尝试开展“一对一循环式”派驻监督工作模式,进驻2个单位开展监督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23次,发现各类问题39条,处置问题线索10件,谈话函询8件,初步核实2件,组织处理7人,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下一步,县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及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切实提高班玛监察铁军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穿于监察工作全过程,为推动新“三色班玛”建设高质量提供坚强的监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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