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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 |||||
12月27日,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组织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青海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工委主任结合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贯彻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成效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要坚决扛起加强民族团结的责任担当。全体纪检干部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第二考核组提出的要求,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抓实,积极探索和创新民族团结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载体、新方式,坚决扛起加强民族团结的责任担当,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要把“民族团结一家亲”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发挥自身优势,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通过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服务窗口单位公职人员勾结中介牟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各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润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四要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思想引领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核心主脉,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续学深悟透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爱国主义教育,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为抓手,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中做到相互团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效促进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协作,不断凝聚纪检干部的智慧和力量,用情、用心、用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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