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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举措强责任对标对表补短板
来源:黄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1日
  
  近年来,黄南州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从厘清权力职责,拓展监督渠道、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

  一、三项措施持续释放监督的强烈信号

  压实责任,厘清权力职责。一是学责。州纪委监委借助州委常委会、州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平台,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同级监督的意识。二是讲责。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钟志军以视频形式对州县乡三级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辅导,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压紧压实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是定责。州纪委监委协助州委制定《中共黄南州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州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州委书记责任、州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做到职责明晰、权责对等。

  创新方式,拓展监督渠道。一是有效督责。从严监督检查全州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从严指导县级以上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县党政班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及时向组织部门回复州管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各级纪委书记作为同级党委班子成员,通过受邀参加书记专题会,对同级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以监督制约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防止了源头腐败,促进形成了齐心协力、团结和谐、生动活泼的工作局面。2019年以来,州县级派驻机构参加被监督部门党组会议381次、民主生活会77次、组织生活会81次,提出意见建议375条;开展专项监督督查,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40多个,排查各类问题线索40件;开展廉政教育72场(次),廉政约谈1834人次;把握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40人,处置问题线索28件,立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20人,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逐步走向“有效覆盖”。二是有效考责。积极协助同级党委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督促常委会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黄南连续2年被省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评定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优秀地区。同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整改。认真落实提醒约谈等制度,及时下达整改建议书,强化对问题的督促整改。三是有效追责。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走读式”谈话、审查调查等制度办法,强化惩治震慑力度。截至7月底,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6人次,第二种形态19人次,第三种形态7人次,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90.27%。

  健全机制,保障监督实效。制定《黄南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明确监督职责;与司法、审计、财政、环保、国土等37个行业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协作联动。建立派驻机纪检组和驻在单位党委(组)工作联系机制,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与州直相关行业部门及州税务、金融、通信等18家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信息互通、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对标对标找差距补短板

  监督体制不顺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相互之间既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也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这种“监督者是被领导者,被监督者是领导者”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履行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比如,纪委监委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干部任用等一系列问题主要是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同级党委时,往往抹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比如,有些县级党委的主要领导同时还兼任州级党委常委,客观上造成其监督权和管理权脱钩,往往没有事时同级纪委监委不能监督,有事时同级纪委监委监督不了,很难形成震慑和制约。

  监督本领欠缺。州县乡一级部分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业务掌握不够,知识层次结构单一,专业人员紧缺,在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上存在理念不新、措施不力、能力不足的问题,无法做到有的放矢。比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虽然年轻有为、积极上进、干劲很大,但思路不清、方法简单、程序不懂,想干又不会干的问题比较突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龄结构偏大,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同样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工作中经常出现畸轻畸重现象,从调研发现,全州261个行政村,有75%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懂汉语或表达能力欠缺,不知道如何开展监督工作,个别甚至越权、越位办事,有的只拿报酬不干事。

  监督手段不丰富。为强化同级监督,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均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但在监督过程中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比如,纪委监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往往侧重于对其本人和八小时内工作的监督,缺乏对其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和八小时外社交圈和生活圈的监督。从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来看,领导干部出问题的根源,往往就是生活圈不干净、社交圈不纯洁。比如,州纪委监委一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监督9家或10家单位,对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行使权力无法实现跟进监督、全程监督,一些部门党组(党委)班子在研究一些重大问题上,不坚持“末位表态制”,变相搞“家长制”和“一言堂”的问题仍然存在。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整改,整合监督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做好同级党委监督这篇文章,提升监督质效,共筑风清气正的廉政墙,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加快“三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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