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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6日 | |||||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级发展环境,有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进纪检监督向基层延伸,我县聚焦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易发生廉政风险隐患等问题,在全县开展了“规范‘三资’管理,助推乡村振兴”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努力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保驾护航。 ——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县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净化基层发展环境、加大微腐败治理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与全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兴海县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围绕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紧盯政策落实落地、项目廉洁建设、资金依规使用情况开展监督,着力破解“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信访矛盾突出等难题,为实现农牧区村集体“三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细化工作举措,规范完善“三资”台账。各乡镇按照县纪委工作要求,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3个方面收支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全面摸底,并按照乡纪委建立一村一档的要求,完成了7个乡镇57个村“一村一档”台账建立工作。县乡两级纪委对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提级监督,对村集体异常开支、大额资金支出、大额往来款项情况及村集体收入、支出、收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把关、动态分析,全面排查村级“三资”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有效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突出工作成效,加大腐败问题整治力度。通过专项监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日常财务收支管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底数不清、权责不明、收支不详、管理不规范、公示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与此同时,县纪委加大对村级涉及“三资”领域腐败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受理十九大以来“三资”问题线索目前均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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