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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破解基层监督难题
向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要答案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1日
  
  自乌兰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乌兰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平台建设工作力度、扩宽监督角度、保障执行深度、提升服务精度,全力构建群众指尖上的监督利器,有力推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在县域基层治理的土壤中扎根结果。

  科学谋划,强化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室组镇+N”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由县纪委监委主抓、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各镇推动落实,村(社区)全面运用工作模式,持续健全协同配合、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及时召开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试点工作专题会议,围绕试点打造、行政区划核实、事项清单梳理、村级阵地建设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召开县纪委监委、各镇纪委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系统实操培训会2次,谋划5月底全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全面上线运行暨培训大会,进一步推动全县平台建设加速推进、提质增效。

  细化清单,扩宽监督“角度”。在省纪委监委基础清单上,结合州纪委监委建议和我县实际,梳理形成党务、村务、村级“三资”、民生资金、小微项目等6大一级公开事项和各类资金发放、项目建设、事项办理等48项二级具体事项清单。公开公示5项村级事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公告和典型案例,添加“12388”检举控告、“违规吃喝”举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乌兰县人民政府网等常用服务,让群众获取更多举报方式和信息公示渠道。同时,紧盯事项清单,持续跟进发力,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谁产生、谁录入”原则,督促各镇及各职能部门按要求公开全部监督事项办事流程图、政策依据、发放数据情况,并动态更新,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规范运行。

  完善机制,保障执行“深度”。按照省州纪委监委关于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乌兰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使用细则(试行)》,梳理平台职责分工,明确投诉受理处置程序、办结时限、小微权力事项确定和公开要求,建立办理工作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每周对各责任部门访问量、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线上检查,每半月将检查结果、平台运行综合分析等情况向委机关主要负责人汇报,每月进行通报,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参考,推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强化宣传,提升服务“精度”。聚焦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方面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督促县直各部门、镇、村(社区)集中张贴宣传海报60余张,发放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宣传手册200余份,利用各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持续运用县融媒体中心、“乌兰发布”“清风乌兰”公众号、宣传网评员群等线上平台,全力进行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浏览量。另一方面,县纪委监委全流程培训指导,采用线上演示操作和线下答疑解惑相结合方式,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开公示模块进行逐一讲解、演示,并在“监督一点通”轮播图界面新增“上线公告”,添加宣传视频和“一图读懂”内容,有效推动平台标准化规范化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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