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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程序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7日
  
  1.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和部署,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统筹推进州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

  3.研究提出州委巡察工作规划和任务安排的建议;

  4.会同有关部门选配州委巡察组干部。

  5.承担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做好文稿起草、台帐档案、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6.协调配合州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工作;

  7.协调纪检监察、政法等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州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8.加强巡察工作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有效应对涉巡舆情;

  9.组织召开州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

  10.审核州委巡察组报送领导小组的巡察报告、谈话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以及向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等材料;

  11.对州委巡察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12.加强对各县党委巡察工作业务指导;

  13.对上级党委巡视和州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4.对州委书记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相关链接
  组织机构
  监督检查程序
  州委巡察工作程序
  任亮同志简历
  • 主办单位: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南州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南州纪委监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