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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7日 |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纪工委监工委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强化基础保障,找准着力点,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激活力”。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高起点系统谋划。一是统一谋划路径。深刻认识抓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研究制定《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2023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形成了“一把手”统一领导、室办履职尽责,全体纪检干部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二是党支部同向发力。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深入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为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夯实了理论基础。 强化宣传引导,把握关键线,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战斗力”。坚持以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强化党支部引领作用。一是以“学习宣传”为抓手。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推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纳入纪工委委员会、党支部学习会议中。截止目前,共开展民族团结学习学习7次,同时利用“廉洁柴旦”微信公众号宣传当的民族政策10余篇,提升了辖区群众对民族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以“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民族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强化民生保障,提升幸福感,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牵引力”。立足职能职责,强化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一是持续加大责任力度。严格按照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委具体工作安排,督促各职能部门在站位上再提升、在责任上再压实、在任务上再明确、在措施上再加力、在作风上再严实,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高效推进。截止目前,工委会议安排部署乡村振兴工作5次,听取工作汇报1次。二是持续做好民生保障。强化片区联动协作监督,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走村入户等方式,对8个职能部门、1个乡镇、2个村开展乡村振兴监督检查3轮次,发现产业融合发展谋划不够精准、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对驻村工作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9条,现场进行反馈并跟踪监督,确保乡村振兴工作走深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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