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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30日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确保我县9个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9月29日,乌兰县纪委监委召开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邢惠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社局等9个专项整治的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负责人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权炳兴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听取了各相关部门对9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汇报。指出了各相关部门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针对部分单位对专项整治不够重视、整治力度不大、表面整治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指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对存在问题做到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不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一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驰而不息纠治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决心不能变。要着力查纠中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群众办事不方便、设租寻租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从具体工作抓起,从源头上遏制住问题,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坚持常态化持续整治,强化整治群众身边“四风”问题力度不能减。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要常态化、持续化整治,要强化内控管理,做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查处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的尺度不能松。对于发现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该约谈的约谈、该提醒的提醒、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置的处置、该移送的移送,向一些还存在侥幸心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传达强烈的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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