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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 | |||||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结合贵德县实际,现建立贵德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了结审核专题会议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问题线索了结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予以了结处置的问题线索。 (二)承办部门对予以了结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究审核,形成的初核报告连同相关工作记录、谈话对象作出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呈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了结审核专题会议。 (三)问题线索了结审核专题会议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案管室负责人、信访室负责人、承办室负责人及承办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形成处置初步意见,由承办室逐级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作出相应处理。 (四)特殊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可以委托副书记(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了结审核专题会议。 (五)专题会议主要审核被函询人是否对函询的问题全部做出合理说明,对被函询人予以否认的具体问题,是否存在明显可疑之处。对初步核实后建议了结的,重点审核问题线索是否全面核实,主要问题是否已经查清,是否存在漏项;初核查证的事实是否明显涉嫌违纪,建议予以了结理由是否充分;初核后认为反映问题线索与事实不符或查无实据的,现有证明材料是否存在明显疑点,查证方法是否明显不妥;初核工作中是否存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等等。 (六)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 (七)专题会议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记录。 (八)州纪委监委转办、交办县纪委监委的,县纪委监委自行查办的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处置的,在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了结审核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后方能上报州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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