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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乌兰县十四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4日)
王颐鑫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3月4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十四届乌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州纪委五次全会和十四届县委十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昨天下午,李元兴书记作了讲话,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检视问题、调查研究、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通过集中学习、宣传解读、专题研讨、实地参观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在主题教育中,开展集中学习21次,专题研讨3次,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讲党课6次,深入基层调研11人(次),完成调研报告2份,检视问题5项,整改完成5项,为民办实事3件。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担当摆进去,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监察法,依法行使监察权。扎实推进巡察机构改革,协助县委成立县委巡察办,配备了主任和副主任。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全县成立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法院、检察院设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全县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全面整合全县巡察、派驻、乡镇纪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等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统筹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持续推进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切实推动“三转”。

  (三)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自上而下逐级签订责任书,协助县委分解全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压实落细责任分工。落实述职评议制度,在县委召开的“4+3”责任推进会上,对部分单位负责人述责述纪述廉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和民主测评,在县纪委全会上考核末位三单位向大会作情况说明,县纪委对三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推动党委(党组)责任落实。对照省委全会、州委全会点评意见和州纪委全会对履行监督责任指出的不足,以及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意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实化细化具体措施,全面完成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执纪执法请示报批制度,协助县委耕好主体“责任田”。针对县委2019年第一轮巡察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抄告县级分管领导,提醒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四)认真落实监督第一职责。综合开展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大监督”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紧盯节假日重要节点和重点工作,开展常规检查、专项检查23次,下发纪律作风督办通知14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次,约谈提醒219人(次)。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6名科级干部就婚丧事宜向县纪委监委进行了报备。严把领导干部任用和廉洁教育关,对县委拟任用、调整、晋升职级的168名党员干部提出政治廉洁意见,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及测试,防止“带病提拔”。做实民主生活会监督,派员列席指导各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年度抽取1/3的单位进行专项考核,使责任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五)持续狠抓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具体措施办法,坚持重大节假日前印发严明纪律作风要求的通知8份,转发省州纪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6份,开展专项检查5次。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基层减负相关措施,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排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利益和“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工程项目廉洁建设,认真开展减税降费专项督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违建别墅、“大棚房”清理整治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政治监督。

  (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基层“微权力”治理,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大起底”,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放监督举报电话卡200张,下发通告3次,开展监督检查10次,集体约谈33人(次),谈话提醒20人(次),与公检法机关召开会商会7次。

  (七)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组织开展2019年县委第一轮巡察,组建2个巡察组,对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推动问题整改。配合完成州委提级交叉巡察工作,对3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认领省委第一和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完成问题整改。

  (八)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在全县各镇、村(社区)、行政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信访举报公示牌52块,“清风乌兰”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信访举报专栏,通过“为民服务微信群”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来电、来访、来信、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落实问题线索集体评估制度,规范反映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对需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持续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亲情唤廉洁”主题活动,发挥家庭成员“贤内助”“廉内助”作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恪守清廉。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护航脱贫攻坚—青海省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启示录》《特别追踪》等,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要求,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录制的培训系列课程光盘18次,选派1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州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选派5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州纪委监委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着力补齐能力短板、提高履职本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一年来,在全县各级党组织的不懈努力下,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聚焦,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尤其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决心、锐意进取的信心,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大力弘扬创新卓越、务实诚信、担当奉献的新时代纪检精神,务实工作举措、踏实工作作风展现了良好形象。在此,我代表县纪委监委向大家表示诚挚的谢意和由衷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党中央和省州县委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能力欠缺。从全县整体看,纪检监察干部受所学专业、从业时间、工作经历等因素的影响,业务能力水平不高,对党纪条规理解不透彻、掌握不精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本领恐慌的问题比较突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能力跟不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二是“三转”不到位。镇一级事务繁杂,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镇纪委干部经常负责参与联点包村、精准扶贫、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时有发生,不能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上。三是作风建设不实。部分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树的不牢,责任担当不强,工作中照抄照搬套用上级文件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派驻机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虽然县委批复成立了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了3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没有显现。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发扬钉钉子精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1234”工作布局和州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一优两高”,建设“五个示范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建立和完善机关集体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摆在第一位,带着感情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担当学,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政治政策水平、攻坚克难能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紧盯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实不力问题,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完善评判指标体系,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政治研判和政治画像,找准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督促健全完善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紧盯对照检查问题、被谈话函询情况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问题整改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对形式大于内容、查摆和纠正问题不到位的,该整改的督促整改,该重开的责令重开,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做深做细监督职责,强化对全县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围绕权力运行各环节,以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为抓手,全面检视各部门制度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督促补齐漏洞、扎紧笼子,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综合考虑事实依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准确妥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动态更新管理。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着力解决回复面宽分散、不聚焦、不规范等问题,强化廉政意见回复在日常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调研掌握的情况,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交通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规避监督,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巩固深化“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成果,注重发现和解决“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力,权力滥用等问题。

  (三)积极履行协助职责。推动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化规范化,积极为党委出谋划策,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特别是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多思考、勤谋划,加强请示报告,主动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上级的新精神新要求,研究提出贯彻建议,协助抓好执行落实,推动党委履责担当。切实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事项的经常性研究会商,形成反腐合力。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推动党委(党组)落实落细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面执行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向党委主要领导、党委常委会和上级机关报告、审批的制度要求。针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情况抄告办法,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和社会评价制度规范,优化具体操作办法,健全以党委为主体推动责任落实的考核机制。

  (四)深化专项治理。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强对援建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援建项目和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继续落实县委书记领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制度,有针对性地筛选疑难问题或重点问题线索,提请县委书记领办。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焦点,突出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加大交办督办自办力度,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和用好“为民村级微信群”,进一步推动村级权力由部分人群监督向全民监督、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要求监督、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巩固提升基层“微权力”治理成果,有效防止“微腐败”。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继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治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围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业原料堆场扬尘,落实河湖长制,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等履职情况,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强化问责追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深化工程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重点地选择部分部门单位,发挥纪委监委牵头作用,压实发改、建设、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管责任,围绕工程项目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等各环节,深入整治工程项目建设串通招标、规避招标及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注重发现和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把工程项目交给关系人,从中搞钱权交易等问题。大力整治违规私设“小金库”问题。持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等关键环节,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督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资金链”。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问题线索移交,严肃查处“小金库”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加重基层工作负担等突出问题。紧盯基层职责事项多、工作台账多、考核督查多、创建评比多等问题,进一步优化监督检查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纠正机关单位不开会就不会干工作,不发文就等于不部署,不留痕就感觉不放心,不签责任书就是没担责,不检查考核就等于没落实,不搞点新花样就等于没创新等根源性问题。对查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整治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大明察暗访、联动查纠、交叉互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防范和查处党员干部利用玉石、虫草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防范和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支出变通入账、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用好“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六)提高巡察质量和覆盖面。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认真核查移交问题线索,确保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和问题线索办理清零。深化政治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对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把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挥霍侵占等群众最痛恨最反感的问题查找出来,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党内生活不规范、班子不团结等问题,督促增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能力,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今年重点组织开展县委两轮巡察,在巡察主管部门的同时,向下一级单位延伸,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把监督落到基层,提高巡察的精准度和覆盖面。积极配合做好州委安排的异地交叉巡察工作。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整改工作落实的跟踪监督,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省纪委《关于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督促驻纪检监察组找准职责定位,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代表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落实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强化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完成在镇设立监察办公室工作,与镇纪委合署办公,选优配齐工作人员,镇监察办公室根据授权履行监察职责。扎实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研究制定“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方案,加强镇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硬件设施、人员配备、职责定位、能力建设、履职考核为抓手,研究具体措施,推动镇纪检监察工作优化升级,督促各镇纪委做好辖区内的信访受理和问题线索核查。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促进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八)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突出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以来不知止不敬畏,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政策的感召作用,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严肃处置诬告陷害举报,及时公布典型案例,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问题线索做必要的前期摸排了解,增强研判处置的准确性,切实提高成案率。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推进以案促改,深挖案件反映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廉政风险点,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定案件审理部门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以案促改的责任部门,着眼推动重点领域机制制度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执法与审计、组织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把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和党校培训必修课,大力开展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全县警示教育基地,深度挖掘莫河驼场红色资源,讲好廉政文化故事,增强教育的主动性和感召力。加强案件警示教育,注重将案例资源充分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增强警示教育政治性和针对性。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国法和重大举措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三不”一体推进浓厚氛围。

  (九)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锤炼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深化全员培训,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党内问责条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张光盘和配套讲义为重点内容,运用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推动全员培训由全面覆盖向提高效能转变,由业务培训向实战训练拓展,由应知应会向融会贯通提升,全方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认真落实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和实际应用工作,抓实人员培训和技术保障,建好用好信息化平台系统,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办案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相关规定,确保文明安全执纪执法。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过问案情、说情干预,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推动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圆满收官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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