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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纪委监委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1日
  
  2020年,海南州纪委监委在州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监察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成效显著。

  一、加大惩治力度,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一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2020年州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43件(次),同比增长12%;处置问题线索357件,同比下降8.2%;谈话函询38件,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227人;立案163件,结案1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2人;使用留置措施5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67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15人,占73.2%;第二种形态处理106人,占18.7%;第三种形态处理21人,占3.7%;第四种形态处理25人,占4.4%,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对口援青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继续坚持州县党委书记领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制度,实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零行动。2018年以来,受理的200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完毕,按10%的比例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17件“查否件”进行了复查复核。2020年受理问题线索18件,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7人受到问责处理,对2个地区的县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件,办结17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2人。三是深化政治巡察。州委共派出9个常规巡察组和1个专项巡察组,对2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2轮巡察。发现问题536条,已整改314条,正在整改222条。期间,向州县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0件,已全部办结。

  二、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扎紧“不能腐”的笼子

  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内开展监督检查53次,发现问题134个,约谈104人(次),谈话提醒75人(次),报请或会同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17次,确保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及时向州委专题报告扶贫领域项目资金长期趴窝闲置等相关问题,为推动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强化对作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报告部门单位主管州级领导,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查摆问题不精准的3个地区、5个部门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并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曝光了2起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2020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私车公养等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的强烈信号。

  三、强化警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一是充分发挥州县两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年内先后组织州县乡村(社区)8185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先后12次对24起31名党员干部和1个单位的违纪违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二是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751条,录制“党风政风行风面对面”14期,刊登“党风政风行风百姓问答”100余篇。向中央和省州主要媒体推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125篇,其中中央媒体采用7篇,省级媒体采用115篇。在海南报开设了“清风时评”和“以案明纪、以案警示”专栏,2020年共刊登3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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