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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6月4日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治监督,海南州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清洁能源项目,成立了以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组,分三个阶段对全州清洁能源产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清洁能源项目。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作为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检验标准,突出政治监督,着力规范权力制约运行体制机制,确保项目资金运行规范安全。监督重点为各职能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落实省委生态保护优先战略部署情况;各企事业单位各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其中包括机构设置、责任分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项目资金等部门部位关键少数的监督教育管理等情况;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对项目资金等的廉政风险点排查管控,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引进、审批及服务,项目落实、推进项目过程中权力运行等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明确方法步骤,确保工作时效。从2021年5月中旬开始至6月中旬利用1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对州属清洁能源产业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第一阶段为掌握情况及梳理排查阶段。总体摸底掌握州属清洁能源产业项目资金实施情况;项目监管职能部门单位在项目实施运行过程中发挥监管作用情况;排查起底关于反映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线索,精准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并要求相关职能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各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第二阶段为调研督导及传导责任阶段。通过个别谈话、听汇报介绍、座谈交流、查看资料、实地视察方式,重点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及资金管理运行情况、权力运行风险点排查及整改的办法措施制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与职能部门“一把手”、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党组书记开展个别谈心谈话,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压力,督促各级党组(党委)书记主动履职担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通过查阅项目资料,重点掌握清洁能源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第三阶段为总结归纳,提出建议阶段。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形成有分析、有见地、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如实反映现状,实事求是指出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点,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堵漏洞和风险点。及时向州委报告监督检查情况,为州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工作落实。要求监督检查组在认真梳理排查中发现问题、指出不足、薄弱环节或廉政风险点,对发现的问题不轻易表态和发表个人意见,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保密工作纪律,工作要认真细致,全面客观掌握各相关职能部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等工作情况,精准研判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通过专项监督检查,为全州开展的其他各类专项整治做好引领、树好标杆。使专项监督检查成为常态,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成为制度化常态化从制度建设、体制机制、规范操作、科学精准等方面一一入手进行规范,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扎实,做到查有资料、看有实物、说有成绩。通过专项监督检查使问题未发之时,提高治理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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