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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个”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9日
  
  近期,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4+N”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职能部门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各授权监管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工作部署、任务落实、问题解决等重要环节,了解任务推进过程中责任单位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并持续跟进、纠正偏差、督促整改。

  紧扣大局跟进政治监督。将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市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被监督单位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是否及时到位,制定针对性措施是否切合实际,下发的指导文件是否存在简单转发上级来文,对全市扶贫领域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上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不断推进监督对象实现“全覆盖”、监督内容实现“全方位”、监督主体实现“全参与”,持续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有效提升监督工作的“深、准、实”。

  突出重点抓实专项监督。围绕《市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全市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检查授权监督单位工程领域项目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在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查看被监督单位领导对各类问题有无跟踪督导、推动相关单位整改到位。针对扶贫政策落实中存在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和“应保尽保”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持续推进清理整治工作,运用“末端工作法”赴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专项督查,对“表象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推动源头治理。此次监督检查中在金融扶贫贷款贴息、产业发展、项目档案管理、项目验收、资金收益公示、项目效益等方面共发现各类问题6个,均已向被检查单位现场反馈。

  抓早抓小做细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对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持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被监督单位做好脱贫工作“四项排查”,切实摸清未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致贫风险和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人数,严格执行“四个不摘”政策,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治理效能。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精准落实好救助帮扶措施,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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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格尔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格尔木市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