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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促改以改促治
答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卷”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为进一步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成果,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目前集中考核工作已阶段性结束。

  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考核标准。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

  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拟定印发了

  《2023年度格尔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成立了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及其他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六个考核组,并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安排部署暨培训会,全面部署启动考核工作。会议要求六个考核组要以考核方案中的“七张表”为基准,站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高度,坚决扛牢考核责任,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把考核着力点放在了解掌握干部、群众的真实感受和评价上,注重发现被考核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全面、客观、公正、真实评出分值。考核组全体成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带头树立清廉务实形象。

  强化考核导向,注重考核实效。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自12月19日至27日,分别对全市5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实地考核,考核着眼于促进工作,强化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工作导向,既关注一把手抓示范、做表率的言行,又关注班子抓党风、带队伍的举措。此次考核工作采取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巡察、审计、纪检监察、派驻结合日常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量化评分;实地考核分解为“听、查、测、谈、问”,深入了解了被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各单位的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作出评价的同时找准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作出了相应考核评分;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被考核单位民主测评、“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对各单位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计入考核分值。

  提出等次评定,转化成果运用。实地集中考核工作结束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的评分,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加分和反向约束扣分,以考核综合得分为评定依据,形成考核工作报告,对被考核的56家单位评定等次提出意见建议,待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考核结果将综合运用到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以上举措,强化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成果运用,进一步推动落实全市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期末考”虽已结束,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提高“考核只是手段,提升才是目的”的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症下药”抓好整改,全面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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