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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正风肃纪 增强监督效能
为全县“十四五”目标顺利实现提供纪律保障
——中共贵德县纪委在第十七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贵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5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共贵德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回顾“十三五”,聚焦主业主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过去的五年,在省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我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坚守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把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来抓,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在集中学上突出成效,在跟进学上力求实效,在重点学上丰富载体,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持续增强,筑牢了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全县纪检监察队伍聚焦主业、落实主责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政治基础,“聚焦中心、坚守纪律、讲好规矩、护航大局”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

  (二)强化组织协调,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统筹安排部署,坚持跟踪问效。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3次,专题学习21次,县委书记批准立案审查等事项109人(次),领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件。县委各常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作用明显加强。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组织召开纪委全会,听取7个乡镇37个部门(单位)“述责述纪述廉”报告,实现了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履责报告制度常态化。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实行“两个责任”记实台账制度,实现了履职情况动态化、痕迹化监督管理。注重加强与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联系,及时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推动各级党组织持续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三)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突出政治纪律,划出纪律红线。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惩治在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共调查处置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组织处理29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专项整治,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的结合点,抓好执法为民与廉洁自律的着力点,与政法机关联动对接、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查结扫黑除恶线索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4人。聚焦生态环保领域,扎实开展环保大督查、问题大摸排、整改大推进活动,最大限度为贵德的绿水青山、金山银山站好岗放好哨。叫停违规建材生产企业4家、施工项目1处,查封违规建材、生产设备9批,清理砂石料、垃圾违规堆放点6处,约谈造成梅茨山绿化树苗大面积死亡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牧草地征占用手续的责任人3名。聚焦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重点整治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存在的贪占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专项治理民生资金、教育医疗、征地拆迁、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推动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紧盯“六稳”“六保”工作,全过程、不间断开展监督检查,印发通报1期,督促整改问题6个,诫勉村干部4名、通报批评2名,做到了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木里煤矿非法采煤问题“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全县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学习261次、座谈交流会71次,提醒谈话13次,排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问题数114个、木里煤矿问题数6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加大对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及省级环保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督导,确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聚焦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参加巡视巡察反馈会、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处置移交问题线索等会议,肩负起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五年来,参加反馈会议10次、指导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次、审核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方案、报告22份,处置问题线索85件。

  (四)强化正风肃纪,不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好转。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州县具体措施作为重要任务,认真治理“庸懒散软”问题,专项整治私设“小金库”、“吃空饷”、“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29个、党员领导干部33人。约谈乡镇党委书记、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53人。诫勉谈话65人,警示约谈94人,提醒谈话12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6人,通报典型案例2起。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39人。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综合检查11次,明察暗访10次,作风纪律检查15次,专项检查20次。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信访举报信箱,开通“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在贵德政府等微短信公众平台公示县乡纪委书记电话号码和12388举报网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支持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监督,有力推进了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

  (五)强化警示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准确把握好适用“四种形态”的不同条件和标准,既注重“把纪律挺在前面”,又注重突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年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9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272人,占总数的 68.3%;第二种形态处理干部93人,占总数的23.4%;第三种形态处理干部22人,占总数的5.5%,第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1人,占总数的2.8%,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小数”向“管住绝大数”拓展。规范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归口管理、集体研判、分流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做到不枉不纵、安全文明办案。五年来,组织召开问题线索研究评估专题会30次,问题线索了结专题会41次,审查调查专题会15次;综合运用“两个建议书”,印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4次,做深做实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6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03件(次),初步核实243件,谈话函询32件,立案10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59.86万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均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六)强化纪律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坚持以关键少数为重点,狠抓警示教育,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五年来,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13次,警示教育讲座7次;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36场(次),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8135人次,通报中央、省州县纪委各类典型案例84例;4个党组负责人和8名被谈话函询领导干部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说明了情况;56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任前廉政谈话176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65名,建立科级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353份。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五进”“六位一体”等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系列宣传活动,投资21万元在苏德大道打造廉政文化主题街,投资13万元对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升级改造,录播“党风政风面对面”专题访谈26期,刊发“党风政风面对面百姓问答”27期,在中央级媒体、省州级报刊上发表新闻信息42期,制作微视频2部,永久性广告牌3个、信访举报宣传栏100个,并以黄河奇石为载体,在办公楼外绿化区放置廉政文化石16块,营造廉政氛围,从视觉和心理上筑牢全县干部职工不想腐、不敢腐的思想底线。

   (七)坚守职能定位,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推动巡察工作稳步前进。五年来,县委共组织开展6轮巡察工作,派出14个巡察组97人次,对34个单位(乡镇、企业)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对4个党组织开展州级提级交叉巡察,对1个党组进行了内部垂管巡察,巡察覆盖率达100%。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主要问题455个,完成整改445个,整改完成率达到97.8%。向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5件,办结23件,正在办理2件。给予谈话提醒17人、批评教育及检讨检查36人,警示约谈20人,诫勉谈话8人,对2个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建立完善制度52项,收缴违规资金53万余元,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彰显。

  (八)强化机制创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1月12日选举产生了贵德县监察委员会,2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实现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投资145万元改造了办公场所。在7个乡镇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122个村和11个社区设立监察联络员。将7个乡镇纪委划分为3个执纪审查调查协作区,构建了县乡纵向调度、协作横向配合的工作格局。设置派驻机构3个,实现了对全县37个县直部门(单位)监督全覆盖。投资14.027万元,推进部署应运检举举报平台,有效提升了执纪执法工作效能。从优聘请县级特约监察员9名,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项监督。保持内部高压态势,从日常抓起、从点滴严起、对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绝不姑息、刀刃向内,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人,及时清除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

   回顾过去五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职责,有力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是省州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协同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过去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有五个方面的体会:一是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党的建设贯穿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理想信念为引领,以党纪法规为保障,以《准则》《条例》为戒尺,始终让广大党员心存敬畏,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二是必须坚持忠诚履职,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担当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守职责定位,维护党章、严明党纪。各级领导干部要示范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必须坚持正风肃纪,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必须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强化监督检查,以零容忍态度严格执纪、纠正“四风”,既确立高标准毫不动摇,又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四是必须坚持严惩腐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防微杜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持续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红线。五是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勇于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发扬斗争精神,积极探索和推动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不够具体,一些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方面还不到位;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清楚、不明白,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对党员干部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仍有发生;个别党员中还存在“钻空子、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会议多、文件多、报表多、检查多等问题还未彻底根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任务依然艰巨。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展望“十四五”,忠实履职创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县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强化落实。

   今后五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全委会、纪委全会和县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围绕以上目标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明纪律规矩,提高党规党纪的执行力。坚持尊崇党章,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筑牢党纪严于国法的理念,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让讲规矩、守纪律成为贵德党员干部的政治操守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和监督责任,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加强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监督检查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在执纪审查各个环节都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衔接,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党内生活中积极探索“四种形态”的实践途径,受到函询、诫勉和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查。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督紧压实责任,加大“两个责任”落实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贵德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落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扛稳抓牢管党治党主体职责。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述责述纪述廉工作,实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纪述廉全覆盖。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责的完整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建立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确保“两个责任”刚性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履行好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和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打造“四区五地”的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创新方式方法,围绕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等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任务、重要工作、重大项目不落实的人和事,确保政令畅通。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成效,强化对落实“四不摘”政策的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不作为的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继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作为、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四)从严执纪问责,督促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大纪律”为戒尺,把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用纪律尺子衡量、规范、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重点整治党组织软弱涣散、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严格落实县委相关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常态化,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苗头问题早提醒、违纪问题早处理,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违纪蜕变成违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做到心中有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带头坚守理想信念“高线”、严守政治规矩“底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不越党纪国法“红线”,实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准则》《条例》相关规定。

  (五)坚持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始终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研究、注重发现“四风”问题的新变化、新特点、新形式,围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等“四风”高发的问题,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防止“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坚定信心和决心,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要深挖不放,对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和舆论监督正能量,形成监督合力,让清廉、清正、清明成为贵德的鲜明标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继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从快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信号,推动形成清廉政风、清白家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持续打造廉政文化品牌,弘扬真、善、美,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注重靶向治疗,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不管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推进暂存线索清理制度化,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坚持抓早抓小,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及时发现、指出和纠正违纪行为,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经常化,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聚焦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惩治力度,防止带病提拔。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和纪律性,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各个环节,突出纪律特点。深化信访受理基础工作,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拓宽执纪审查线索来源,用纪律的尺子排查处置举报线索,加强定向分析,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提高处置效率。把握好一般性问题线索、指向性明确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切实提高审查谈话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

  (七)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更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与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巡察机构改革同步,制定适应改革后各项工作的新制度,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优良传统的宣传教育,夯实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基础。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提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培育纪检监察机关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扩大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视野,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县十七次党代会绘就了全县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令人振奋,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职,确保“四区五地”发展目标如期实现,为努力把贵德建设成青海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思想的样板县、示范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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