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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 |||||
刘大青同志工作生活在美丽的宗日文化圣地-同德县,那里山川秀美、山河秀丽,也因此熏陶出一个个正气凛然的干部。刘大青就是其中的一个,自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就在从事反贪工作,一干就是8年,在同德这篇土地上谱写了青春的华章。 及时转变角色 主动适应 实践中迅速成长 刘大青同志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纪法规,不断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拓展知识领域、提升知识层面、强化业务素质。本着对党和人民忠诚、对法律负责的宗旨,理论结合实践,积极探索思考,他撰写的《危害生态犯罪调查研究报告——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此类案件为视角》荣获2017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三等奖。监察体制改革时,出于对反腐事业的热爱,他主动申请转隶,放弃检察院优厚待遇,从检察干警转变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断加强对党纪党规知识的学习,坚持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由之前的司法角度看待问题线索转换到以政治角度处理问题线索,以“三个统一”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边学边干,啃书本、勤交流,迅速做到思想和能力与身份同步转隶,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业务方面逐步成为县纪委监委的办案能手和骨干。 舍小家顾大家 恪尽职守,奉献中彰显担当 刘大青同志家住海南州共和县,2015年查办共和县原博爱医院套取国家医保基金一案,属异地办案,期间,为确保办案安全、严肃办案纪律,该同志始终与专案组人员同吃同睡,宾馆住宿长达7个月之久,无节假日、休息日。父母近在咫尺,但从未回过一次家。与专案人员走访调查对象270余名,整理卷宗120余册,涉案金额450余万元,3名主案犯均已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8名同案犯移送共和县公安局处理。无独有偶,2019年5月至7月查办范某某向某副县长行贿一案,该案为同德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例留置案件,本约定于6月份结婚的他,面对未婚妻及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毅然决定婚期延后,全身心的将精力放在案件调查中,最终,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同德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事后,其新婚妻子称:此份成绩是娶她最好的“彩礼”。正如丘吉尔曾在国会演讲中说的:“我所能奉献的没有其他,只有热血、辛劳、眼泪与汗水。”奉献是为了国家、党和人民而自觉自愿牺牲自身利益的一种精神。当事业与生活出现矛盾时,刘大青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纪检监察干部敬业实干、奉献担当的优秀品质。 自重自律自醒,以身作则,始终保持高尚情怀 刘大青因长期从事审查调查职务违法工作而养成了“职业病”,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时刻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来警醒自己,慎独慎微,从来不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吃请和宴请,认真遵守中纪委”十严禁“要求,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情、说情干预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学习《监察法》《规则》《规定》等关于办案程序和规范方面的要求,自觉与监察对象保持距离,注重家风家教,主动干净交际圈,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自觉防止被“围猎”,在思想上、行动上做到“打铁自身硬”,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干净担当、廉洁履职的高尚情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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