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都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6日 | |||||
“现在开庭!”法槌敲响,2月16日上午,都兰县原粮油购销公司经理蒲某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开庭审理。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120余名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财务、项目负责人到庭审现场进行旁听,把庭审现场作为警示课堂,以身边人、身边事进行现场教育,切实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氛围。 该案是都兰县粮食领域腐败的典型案例。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指控蒲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在合议庭主持下,经过举证、质证等环节,蒲某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宣判。 “这么多天来,我天天在后悔,我对不起组织的信任、对不起人民的期望,我很后悔,可是为时已晚,如果能重来一次,我就是饿死也不会触碰法律这条高压线……”在庭审尾声,被告人的最终陈述再次向现场参与旁听庭审的同志们敲响了警钟。 “这次县纪委监委组织的‘沉浸式’庭审警示教育比观看警示教育片中陌生案例对我们的警示作用更大,更有冲击力,效果也更明显。我触动很大,看着以前认识的同事走上被告席接受审判,这比以前参加任何警示教育都更让人感到震撼。我们一定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敢担当善作为,立足岗位、真抓实干,努力争当一名新时代的好干部。”庭审结束后,一名党员干部感慨道。 此次庭审活动是县纪委监委抓实“一案两整改”,落实以案促改、深化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分别从纪律和法律角度,创新方式方法,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按照因岗施教、因人施教原则,有针对性地安排工作性质、职务相似的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庭审,用身边的活教材,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依托“廉政教育+”活动方式,创新警示教育内容、形式及载体,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三不腐”,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最大化。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