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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共海北州十二届纪委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9日)
马成芳
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日
  
  同志们:

  我代表十二届州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州委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前面,尼玛卓玛书记作了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重点突出七个方面工作,实现了七个不断深化。

  (一)突出“两个维护”政治担当,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

  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更加坚定。州纪委常委会坚持带头抓学习,带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担当摆进去,学深悟透、常学常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委五次、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州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成效。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强化对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纪检监察干部初心使命的思想认识。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检视出问题9条,整改落实5条。班子成员检视出问题45条,整改落实40条。同时,按照州委的部署,抽调纪检监察干部成立联络指导组,在州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程指导全州各党委(党组)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

  政治生态修复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完善四县和州直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和州管干部的廉政档案,积极指导各县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工作,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针对海北政治生态方面的突出问题,协助州委制定了《关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上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并监督指导全州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政治生态问题的17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专项治理工作,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不断深化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并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8件(次),查处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其他处理55人,对8起20人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实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州县党委书记共领办重点问题线索6件,办结2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有力强化了第一责任人责任。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治理纵深发展。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和处置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6件,问责处理3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14人,产生了极大震慑效应。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的5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务和追究刑事责任7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约谈3人、通报批评3人。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会同17家州直单位,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把群众关注度高、参与单位多、涉及面广的项目,确定为重点跟踪推进的项目全程管理推动,真刀真枪解决实际问题,分2批对外公布了专项整治成果,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9件,问责处理党员干部66人。同时对违建“大棚房”、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山东对口援建资金项目运行等一系列惠民工作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

  (三)突出政治监督定位,履行监督责任不断深化

  日常监督更加有力有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联合州扶贫、政法、财政、审计、发改、住建等职能部门,对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9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较为突出、整改工作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的40余名干部进行约谈提醒,给予5人党纪政务处分,对11人进行诫勉谈话,对5个单位、3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以强有力的问责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祁连县探索推行了工作观察点机制,选择个别乡镇和部门作为观察点,实时监测观察促进政策落实。

  巡察工作不断加强。协调有关部门为州县委巡察办解决了行政编制15个,配备了专职主任、副主任,建立了44名的巡察组长库和101名的巡察人才库,为全州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年内以“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和“联动巡察”等方式完成了三轮的巡察工作,第六轮巡察发现的52条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第七轮巡察发现问题71条,目前正在整改中,第八轮巡察工作已于年底前结束,目前正在汇总阶段。

  (四)突出作风建设实效,纠治“四风”不断深化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巩固。围绕滥发津贴补贴、公款吃喝、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等问题,持续紧盯重要节点,通过下发通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上下联查等方式,在全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件,问责处理23人,对15件32人进行了通报曝光。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集中整治,对137名干部的自查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更加深入。年内扎实开展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常态化。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年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件,问责处理28人,对5批次11件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通过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提高了作风效能,各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

  (五)突出“三转”成果,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主责主业更加聚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年内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四风”、“大棚房”问题清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违建别墅问题、山东援建项目资金以及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工作中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开展了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使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真正的整改落实。

  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州纪委监委加强对县纪委监委的指导,召开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对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截止年底,全州30个乡镇均设立了监察办公室,任命乡镇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并授权其依法行使监察职责。海晏县纪委监委制定了《乡镇监察办公室职责和权限》《乡镇监察工作流程图》等工作制度和规程,规范了乡镇监察工作。同时,各县纪委监委、各乡镇纪委加强对村级纪检员和监委会成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村级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

  工作力量得到有效整合。深入推进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把两个单独派驻机构调整为综合派驻机构,将部分重点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纳入监督范围,进一步优化整合派驻监督机构。同步指导推进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门源县积极探索综合向县直机关党委和“两新”工委派出纪检监察组,派驻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的纪检监察组归口监督同级党组(党委)管理的学校、医院的派驻监督模式;刚察县将国有企业、医院、学校全部纳入派驻监督范畴,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各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整合统筹各乡镇纪委书记,在县纪委的指导下通过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提级办案、乡案县审等做法弥补和解决乡镇一级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落实州纪委监委办公场所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协调相关部门在前期通过设计、评审、招投标阶段等工作的基础上,办公业务用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组织、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落实看护队伍组建阶段任务,按照省纪委《省市州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协调配合西宁廉政教育中心(留置中心)建设,已落实拨付廉政教育中心前期费用1584万元。

  (六)突出标本兼治目标,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

  在“不敢”上动真格,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94件次,同比下降11.18%;处置问题线索268件次,增长1.9%;初步核实195件次,增长1.04%;立案审查调查95件次,增长6.74%;结案70件次,下降6.67%;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下降33.64%。采取留置调查措施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在“不能”上见成效,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37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01人次,占总数的79.4%;第二种形态47人次,占总数的12.4%;第三种形态20人次,占总数的5.3%;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总数的2.9%。在“不想”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全州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组织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在全州各层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让全州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以案促改,在全州开展了“自检自净”活动,6名领导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增强了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七)突出政治机关要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深化

  机关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在机关三个党支部中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集中讨论,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主动讲党课、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共30余次,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守初心担使命。

  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以《规则》《规定》为重点,用足用好中央纪委下发的18张专业培训光盘基础上,开展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学习20余次,邀请省委巡视办、省纪委相关专家以会代训的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举办3期专题讲座和1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从对口援建的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协调6名工作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的干部到州县纪委监委挂职,切实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结合主题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完善内部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全面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与其他部门干部同监督、同检查,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年内对5名纪检监察干部因工作不力进行了问责,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件,处置了结6件,3件正在办理。

  过去的一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对工作量大、攻坚克难任务重的情况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讲奉献,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以务实举措、踏实作风恪尽职守、迎难而上,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正风肃纪方面敢于斗争,努力实现了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的“七个”不断深化。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这里,我代表州纪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与党中央、省州委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州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懒政怠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日常监督不够到位,监督方式方法单一,以信任代替监督,出现州、县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工作创新开拓不够,案件查处、审查调查能力相对不高,初核工作不实不细;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坚定不移”和赵乐际同志提出的“五个坚持”以及省纪委五点认识启示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必须要一以贯之贯彻落实。结合我州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有四点体会需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一是州委领导班子以上率下,严抓主体责任是关键。州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州委常委会先后10余次听取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州委书记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为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专题辅导。州政府主要领导通过专题会议、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认真部署,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州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州各级党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从严治党管党,严肃执纪问责是核心。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和州委的要求,从严治党管党、严肃执纪问责,全年受理的信访件、初核件、立案数、处分人数都大幅上升,形成了强大的震慑警示作用,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认可。业可进而不可退,气可鼓而不可泄。我们必须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纪,严守规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势头不变,坚定前行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才能逐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

  三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是抓手。全州上下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若干措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四风”问题才能得到有效纠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面对越来越隐蔽化的“四风”问题,我们更要保持力度、保持韧劲、保持持续性,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经常抓、长期抓的工作机制,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深化“三项改革”,聚焦主责主业是保障。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我们要明确职责定位,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及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要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配套法规,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推动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以“瘦身”促“强身”,以“减负”提“效能”,守住主责不放松,聚焦主业不发散,进一步强化职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遵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和州委要求,2020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州委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化、政治监督精准化、作风建设常态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科学化、“三不”机制一体化、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双学双提”活动,学领袖思想,提政治站位;学业务知识,提履职能力。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担当摆进去,学深悟透、常学常新,进一步提高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能力水平,巩固深化看待问题、研究工作、处理事情,自觉体现政治眼光、政治责任、政治要求、政治效果的良好局面。同时,在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学习贯彻的基础上,注重督促推动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深化学用结合,并采取不打招呼方式,随时抽查、重点检查学习落实情况,对不重视、不落实、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追责。

  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上下功夫。一是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政治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位任务,把政治原则作为管党治党的根本原则,党的政治标准作为管党治党的首要标准,筑牢“两个维护”的政治宗旨,强化党的事业至上的政治担当,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政治本色,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二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纪委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汇报以及重要事项审批等各项规定要求。细化完善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案件处理向党委主要领导、党委常委会和上级机关报告、审批的制度规范。三是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调整优化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运行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事项的研究会商和协调解决,发挥实质性作用。四是加强同省驻州、县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联系沟通及配合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互派干部帮助工作等方式,推动协同联动。

  在强化政治监督上下功夫。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州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省州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把中央和省州委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上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关于党组决定和处分党员事项规定程序实施细则》,推动党组行使好监督权、处分权,完善责任制日常考核评价机制,深化问责工作机制,细化党委(党组)实施问责的程序性办法,防止和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包办代替、一问责就动纪、问责不精准和简单化等问题。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化

  持续抓好脱贫攻坚专项治理。一是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和中央巡视组对我州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加强监督,放大整改效应,推动脱贫攻坚全面完成。二是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情况和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脱贫攻坚纳入巡察和日常监督的重点,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三是查处扶贫领域案件,继续抓好州县党委书记领办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在落实县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实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题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由纪委监委有针对性地筛选疑难问题或重点问题线索,提请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办,并跟进掌握办理情况,切实在解决具体问题上见实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一是突出治本目标,进一步总结、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双签字背书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打伞破网”攻坚成果,边打边治边建,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民生10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执法。三是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围绕百起线索深挖彻查,巩固和扩大“惩腐打伞”攻坚成果。

  持续抓好生态环保专项治理。一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部署要求。要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照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生态环保方面责任不落实、政策规定执行不力、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深入推进违建别墅的重点整治,在去年自查自纠基础上,做实做细“回头看”和问题整改,同时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三是推动加强生态环境专项治理的监督工作,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沟通研究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处置、督察督办、监督问责等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持续抓好民生领域专项治理。一是坚决整治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聚焦医疗卫生、上学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方面,筛选重要信访举报,加大交办督办自办力度,重点整治基层干部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保障民生民利,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二是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指导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调动监委会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带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推进公权力治理,维护和发展好群众利益。三是持续加强人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继续深化摸排问题线索认真核实核查,推动人防领域腐败整治工作。

  (三)“四项监督”同向发力,推动政治监督精准化

  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工程项目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把工程项目交给自己背后关系人,从中搞权钱交易等问题;加强对交通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规避监督,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方面弄虚作假,套取、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

  抓实做细日常监督。一是完善更新党风廉政建设的台账和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对党员干部进行精确的政治画像。二是综合运用检举举报大数据平台、纪检监察统计指标体系和廉政档案信息,结合平常掌握的情况等,加强数据的分析研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日常监督的实际效果。三是建立以下看上、以点带面观测点。各级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要区分地区和单位两条线,有重点地建立日常监督观测点,确定联络员、信息员,通过蹲点调研、走访群众、问卷测评等方式,以下看上、以点带面检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四是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回复面宽分散、不聚焦、不规范等问题,规范党风廉政回复工作,强化廉政回复在日常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持续深化巡察监督。一是提升巡察干部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到每轮巡察前,根据被巡察单位的业务特点,通过“以会代训”“以学习材料代训”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巡察干部业务知识和巡察能力。二是配强巡察队伍。及时更新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注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胜任巡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选到巡察队伍中来,固定熟悉巡察业务工作的人员担任巡察组副组长、联络员,为政治巡察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三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单位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任务再细化、措施再具体、责任再压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努力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同时要按照巡察规划和巡察意见,开展好2020年巡察工作。

  推进贯通联动的长效监督。着力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深入加强派驻机构与所派出纪委监委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协作片区或联组工作等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四)严肃查纠“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持抓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基层减负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抓典型执纪问责的力度,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注重发现挖掘问题线索,加大核查突破力度,抓住主要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一批典型问题并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整治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针对统计造假问题,督促统计部门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建立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移交和办案协作机制,严肃执纪问责。

  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继续贯彻执行在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关键节点前期提醒预告、中期抽查督查、后期通报教育等行之有效措施。紧盯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县乡基层等,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继续从严查处“小金库”和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注意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督促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细化公务接待、公款开支、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强化职能监督,堵塞漏洞,完善工作规范。

  (五)聚焦主责主业,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科学化

  持续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一是加强州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意见、考核工作办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办法等制度规范。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审批工作等流程,以及业务协调指导等具体办法。二是各派驻机构要强化履职担当,按照新体制要求,抓紧制定细化配套的问题线索管理、综合研判处置以及审查调查工作程序等内部工作规范,在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上下功夫,实现监督提档升级。州纪委监委各部室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联系对接和指导,健全机制,加强规范,全面提升派驻改革制度优势。三是各县要按照省纪委监委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至少设置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组长副科级职数各1名,并从县法院、检察院各划转1名工作人员,确保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实现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县纪委监委要加强与县委沟通协调,全面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办公室,以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办公室硬件设施、人员配备、职责定位、能力建设、履职考核为抓手,研究设计建设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力争实现乡镇监察职能全覆盖。

  (六)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三不”机制一体化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敢”的震慑。一是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党的纪律规矩的腐败问题首先查处。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受到同样的惩治。二是做实做细初核工作。对问题线索做必要的前期摸排了解,增强研判处置的准确性、有效性。把初核做深做细做扎实,提高成案率。探索深化异地交叉办案、指定管辖、提级办案等措施,排除办案干扰,增强查实突破案件的能力,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依规依纪依法提高办案质量。三是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强化“走读式”谈话安全,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加强检查监督,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强化制约监督,确保办案安全。四是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既要持续保持严的氛围,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贯彻落实《海北州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肃处置诬告陷害举报,及时公布典型案例,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扎紧制度的笼子,构筑“不能”的堤坝。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的机制制度建设。加强与审计、组织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的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扎紧制度的笼子。二是督促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监督的过程中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对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制定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填补空白,切实用制度筑牢“不能”的堤坝。主动抓好以案促改,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件,协调指导分析发案原因,找准管理监督和机制制度方面的缺陷、漏洞,帮助发案地区和单位的强化整改工作,明确整改重点和措施要求,推动以案促改。三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办法(试行)》,对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分析研判,精准把握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和机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后半篇文章”的作用。四是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

  强化思想教育,增强“不想”的自觉。一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树牢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修身齐家、公私分明、洁身自好的党性修养。二是建好用好廉政教育基地,各地区要结合实际,优化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实内容,更新布局布展和电教资料,增强教育的主动性和感召力。三是加强案件警示教育,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党内通报、媒体曝光、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发挥宣布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用好媒体融合,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国法和重大举措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三不”一体推进的浓厚舆论氛围。

  (七)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

  持续强化机关政治建设。一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下功夫,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初心和使命,经常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检视,及时纠正偏差,对检视出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二是增强制度自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着力提升治理能力。三是扎实做好2021年市、县、乡三级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备的各项前期和准备工作,对班子成员机构、人选物色、干部交流等工作做扎实。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学习教育的再深化、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回头看”和巩固提升工作,年内开展“回头看”和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一批工作不到位问题,推动形成一批整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一是加强对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州委以及州纪委监委出台的相关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学习、执行差、随意性大等问题,公开通报或约谈主要负责人,传导压力、倒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按制度规定办事、用制度规定管理监督干部队伍。二是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监督执纪执法实践需要和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固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办法,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有效解决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率偏高的机制,健全案件审理和执纪执法等工作流程、监督执纪执法办案人才库等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一是各县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基层建设深化年”实施方案,提出深化的重点工作、措施方法、相关要求,指导推动深化年工作走实落细。二是州纪委监委要落实部门负责同志联点包县制度,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联系、指导、帮助。三是州纪委监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各县要立足自身特点优势,探索深化创新统筹整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并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把行之有效的思路、办法、措施和工作模式上升为制度成果,形成管长远的长效工作机制。

  切实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一是做好全员培训工作。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党内问责条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张光盘和配套讲义为重点内容,通过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全面测试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深化业务学习,增强学习效果,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加大干部培养、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和干部交流力度,畅通“出口”和“进口”,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实战练兵”集中行动,把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抽调工作、上下双向挂职等作为载体抓手,以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际操作训练为主等方式,加强干部的实战培训锻炼,下真功夫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四是用好对口支援资源。用好山东援青对口帮扶我州纪检监察工作的平台,拓展挂职帮助工作、加强业务培训、选派干部到对口援建的山东跟班学习等,不断提升对口帮扶的整体效能。五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和实际应用工作,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具体任务措施的落实落地,协调抓好人员培训和技术保障,用好信息化平台系统,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水平。

  不断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管理监督干部,要抓早、抓小,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体现严管厚爱。二是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让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风险防范机制,有针对性地深化具体措施,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三是完善制度规则,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一年、新征程,站在新的起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握形势、明确任务、强化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永不停歇地姿态推动全州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新海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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