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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乡纪委:强化村级监委能力建设
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日
  
  近期,青海湖乡纪委组织开展“青海湖乡2023年村级监委会业务能力培训班”,为本乡14名监委会成员、乡监察助理更好发挥监督检查职责“充电蓄能”。

  



  乡纪委采取“逐字解读”的方式,紧紧围绕县纪委监委和乡党委工作要求,详细讲解了各自工作职责。一方面以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为契机,结合本乡工作实际认真解读了《四议两公开制度》、《海北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办法,讲解与农牧民息息相关的惠民政策,要求监委会成员务必要了解掌握党的方针政策,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做到“自己懂、敢监督、会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学习本省内近几年典型案例,认真分析案件背后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原因,要求监委成员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前提下,加大对村干部、党员的日常监督、重点是八小时外的工作、生活作风的监督力度。同时,各村积极结合党员大会认真学习党纪党规,筑牢廉洁底线,防止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乡纪委负责人在培训中着重认真解读了“小微权力”监督的“四本台账”,亲自示范、指导监委会成员规范填写,并强调新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立足本职岗位,多学、多看、多听。一要充分发挥好“监督员、信息员、督办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五员”作用,在政策宣传、党员教育引导、助推村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二要以“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活动为契机,着力聚焦村级议事规则规范化、制度化,重点监督“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切实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做群众信得过满意的纪检工作者。三要严格按规范填写村级监委会履职记录本、小微权力“四本台账”等工作记录簿。

  此次培训乡纪委在培训前期积极征求村级监委成员意见建议,由原来的“我培训什么,就接受什么”的“填鸭式”培训,主动转变为监委成员想了解什么就培训什么,让培训的内容更“接地气”,成效更明显,收获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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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海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晏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