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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0日 | |||||
各镇党委,县级各党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巩固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扎实推进好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民生领域作风问题,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达到以案警示的目的。现将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存在问题通报如下: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海西州审计局对我县2018年度棚改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后发现我县存在410套配建廉租房资产管理不规范、277套公租房未收取租金、坐支65套公租房租金、出售城镇保障性住房收5613.98万元资金滞留账面、棚户区改造房屋662套未进行政府采购、2010年至2015年未经批准出售公租房837套(其中164套出售给个人)、164套公租房销售收入3156.97万元坐收坐支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公租房空置651套(其中柯柯铁路小区485套长期空置)的问题。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从2019年9月开始整改,截止目前410套配建廉租房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仍在整改中,整改工作进度缓慢。暴露出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工作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相关政策掌握不精准,监管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细。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加强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是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深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拿出过硬措施,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转变作风,“一把手”亲自抓整改、抓落实、抓管理,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同时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塞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漏洞,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以事为镜、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纪法意识,坚守红线底线,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同时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主动说清”等工作,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整治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时有效帮民困、化民怨、解民忧。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纪、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密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强化对生态环保、医保基金监管、脱贫攻坚成果、扫黑除恶等民生领域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一批问题,严肃查处一批问题,彻底整改一批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乌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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