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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9日 | |||||
日前,经同仁市委批准,同仁市纪委监委对同仁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市直属机关工委原副书记袁春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春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越职权,违规审批拨付养老服务资金,造成养老服务资金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袁春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任同仁县民政局副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不作为、乱作为,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同仁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袁春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袁春青简历 袁春青,男,满族,1975年11月生,青海同仁人,大学文化,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8月任县委副科级组织员,2018年1月任同仁县民政局副局长,2019年5月任同仁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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