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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为笔,擘画高原生态蓝图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4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格尔木市纪委监委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聚焦重点监督内容,为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推动实现“良好生态”这一最普惠的民生。

  横画平直,政治引领齐头并进。立足同一个目标持之以恒,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当作一次深刻的政治体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通过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等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次。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和调度会,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指导、高标准执行,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标对表市级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协助市委组织召开全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受到问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

  



  竖画直挺,上下联动一以贯之。市纪委监委及时响应省州纪委、市委工作要求,迅速开展部署贯彻落实,根据市级集中整改攻坚、片区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梳理监督清单,明晰各项整改任务、整改时限,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整改责任,制发提醒提示函1份,督促各室组与各项整改整治任务同步开展监督检查。与市政府督查室、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联合督导检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发现问题14条。根据州委市委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市委办督办通知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工作专报1期。

  



  撇捺有度,“四种形态”贯通运用。梳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报告中涉及格尔木市4方面9项问题,针对有关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5条,其中涉及部门单位5家,党员领导干部10人。立足事实充实证据,秉持客观公正专业原则,确保问责始终有硬度,追责有精度,力争有温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约谈10人,集体约谈2家单位,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通报党组织2家,1家党组织和1名领导干部向市委作书面检查。

  点睛一笔,警示剖析治本清源。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和群众信访举报件重点案件办结后,及时剖析问题形成原因,鼓励各被问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放下包袱,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分享心得体会和经验教训。近期对1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进行全市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效应,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厘清职能部门历届任期内领导任职情况,为领导干部生态环保领域履职情况精准画像,推动责任落实,治标治本治未病,持续推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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