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玛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0日 | |||||
2023年9月8日上午,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办案安全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叶西主持会议并讲话,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两意见一通知”,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查纠消除风险隐患守牢办案安全底线的通知》《青海省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管理细则(试行)》及中央、省州纪委监委领导讲话精神。通报了办案安全典型案例,汇报了1月至8月办案安全工作,并就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指出,办案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安全工作可防可控、重在预防。要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时时做到自醒自警,防止思想松懈和麻痹。要牢固树立全程抓安全理念,严格按照省州纪委关于“走读式”谈话要求,把全程理念融入“走读式”谈话事前研判、事中防范和事后减压交接等关键环节,融入了解谈话对象基本情况、制定针对性方案预案、开展有效减压等重点步骤。要牢固树立勇于担当的执纪理念,结合当前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对照检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担当摆进去,全面排查不规范问题,切实筑牢审查调查安全的全员防线。 会议强调,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关键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录音录像既是对执纪执法工作的严格规范,更是对涉案人员权益的保障,对推动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有重要性意义,要以全程理念抓好落实。二是安全员履职尽责。安全员不能只挂名不履职,要和审查调查组成员一起负责做好谈话前录像设备调试、等工作,还要履行内部监督职责,排查场所安全隐患、对接医务人员和应急车辆,从细节处、关键处确保办案安全。三是强化自我监督。各办案室组负责人要自觉加强对室组成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发现掌握安全问题隐患;案件监督管理室要通过核查文书、现场检查、查看录音录像、案卷资料等方式,针对性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用足用好“案管提示”,举一反三推动落实好安全规定,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监督制约机制运用到问题线索研判、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