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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做实做细回访教育
让监督执纪有力度有温度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2日
  
  为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关心激励,近年以来,乌兰县纪委监委统筹运用纪法威慑、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等手段,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持续推进回访教育常态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科学方案提实效。在开展回访教育前,回访组梳理确定回访对象,通过查阅案卷、调阅廉政档案等方式,提前掌握受处分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具体案情,结合受处分人员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性格特点、岗位职责,制定“一人一策”工作方案,明确回访教育重点。充分发挥所在党组织熟悉具体情况的优势,走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同志,详细了解处分影响期内受处分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思想教育强关怀。回访工作侧重思想政治教育,运用“听+谈+导+促”模式,与受处分人员深入交流谈心,倾听思想顾虑,耐心解释政策,传递组织温暖,解开“思想疙瘩”,对有心结、心理负担的,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对存在工作懈怠的,进行重点教育和监督,做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心结打开。为确保回访教育谈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落到实处中,近年来,乌兰县纪委监委对开展回访教育的3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回访档案。除了谈受处分人员外,也做到与单位主要领导谈,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落实处分决定,强化问题长效整改。

  拓展成果促提升。充分运用回访教育“四结合”工作机制,提升回访教育深度,将回访评价与恢复党员权利、干部考察任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相结合,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刻在心里的敬畏”,督促所在单位为认识错误到位、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提供公平公正的干事创业平台,不让受处分人员“掉队”,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纪法约束有刚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同时,通过谈心谈话了解案发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政治生态情况,帮助案发单位深刻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近年来,县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制定完善《学校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等制度10余项,有力促进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

  下一步,乌兰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回访教育与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强化日常监督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落细回访教育工作各项要求。同时,对各党委(党组)开展受处分人员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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