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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树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0日 | |||||
一、举报重点内容 (一)服务窗口单位公职人员勾结中介牟利问题整治内容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 2.市场监管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工商登记等业务过程中,通过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帮助有利益关联的社会中介人员进行有偿代理,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 3.公安交管部门,民警(辅警)在办理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办理驾驶证,违法处罚,事故处理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资质认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产权交易、抵押等业务过程中,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办快件、违规操办,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 5.其他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服务窗口单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机构勾结牟利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 (二)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内容 1.因行业监管不力、失职失责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供暖时长不够、不合理收费、设备损坏无人维修,以及对待群众投诉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供热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在项目审批建设和补贴申请发放中,搞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二、举报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举报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建议举报人按以下原则进行举报。 1.举报人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州县纪委、监委将严格保密举报、提供线索者的身份信息。 2.举报人举报、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基本情况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州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取证。 3.举报人应对自己的举报行为负责,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 三、举报方式 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信件、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各级纪委举报、提供线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1.电话举报 玉树州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76-12388、0976-8822597 玉树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76-8819582 称多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76-8861699 囊谦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76-7803998 杂多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76-8881800 治多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76-8897045 曲麻莱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76-8851138 2.网络举报 举报网址:http://qinghai.12388.gov.cn/yushu 中共玉树州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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