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监督曝光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9日 | |||||
为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县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一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局二级主任科员杨洁骗取低保补助金问题。杨洁在其公公李某2015年7月24日因病死亡,处理完丧事后,未主动向民政部门提交李某死亡的相关证明材料,以隐瞒李某死亡真相的方式持续非法占有李某2015年8月至2018年5月期间国家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及配套资金13768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杨洁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保持为民初心,远离纪律“红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持政治定力,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扛起整治责任,主动履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真刀真枪地解决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同时对整治中发现涉及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县镇纪委要把严查扶贫领域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加大查办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扶贫、民生资金的“黑手”,维护群众利益。 中共乌兰县纪委 2019年12月9日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