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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5日 | |||||
为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形式载体,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筑牢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运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持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4月25日,天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潘传刚、何多彦涉嫌贪污一案,天峻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共计30余人到庭审现场旁听,切实营造“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让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在近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现场气氛严肃凝重,在场的党员领导干部通过现场庭审认真观摩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庭审环节,全神贯注听取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和被告人的陈述发言,“零距离”感受了曾经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滑入腐败深渊的违纪违法全过程。让参加庭审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一次思想和灵魂的洗礼,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让大家从中认识到了违法犯罪给本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零距离”感受纪法威严,切实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参加旁听的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以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触动很大,在日后工作中,将以案为鉴,时刻警醒自己,不断增强法律和廉洁自律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严守规矩底线,自觉警醒自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权钱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我置身于监督之中,并做到举一反三,以身作则,自觉引导身边的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下一步天峻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继续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常态化、全覆盖、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深化以案为鉴、明纪说法作用,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强化“三不腐”的自觉主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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