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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门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4日 | |||||
信访举报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门源县纪委监委立足本职,“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为持续修复净化全县政治生态提供了良好的作风保障。2020年累计受理信访举报总量52件(其中检举控告38件、申诉2件),信访总量较上年同比下降18.8%,检举控告同比下降33.3%,处置有效问题线索40件。 “用心”办理检举控告,忠诚践行初心使命。门源县纪委监委以当好党和人民放心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为己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忘初心,锐意进取。着力保障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盯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监督、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以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治理工作,深挖问题线索,找准病灶,加强调度指导,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年内,共发现问题253条,提出整改建议7条,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运用信访数据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发挥信访线索“主渠道”作用,完善优化“信、访、网、电”全方位受理体系,每季度形成《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分析报告》,加强分析结果运用,为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研判政治生态、精准监督提供有力支撑。积极为担当的干部担当。制定印发《门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错告和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探索构建“鼓励实名、澄清正名、严查诬名”全链条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为.名干部澄清正名,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营造党员、群众监督良好环境,又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用情”服务群众,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门源县纪委监委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心贴近群众,做实做细信访监督工作。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将“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与我县开展的“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利用门源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12个乡镇微信工作群、109个村民事务群以及“草原流动办公+”、走村串户等“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发放《海北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册》1200余份,悬挂横幅22条、摆放展板37块,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由“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并广泛公布来信、来电、网络、微信信访举报渠道及方式,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检举控告渠道,规范工作运行机制,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2020年信访举报对象中村级占比达29%,针对今年以来因村级组织换届“一肩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难点工作反映农村基层干部检举控告数量增多的现实情况,以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整合用好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用真情和实效解开上访人心中的“疙瘩”,不断厚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大力开展党员干部违反“六大纪律”信访举报专项整治。对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引发的信访举报问题,采取督办重点案件、加强隐患排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职等措施,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为政不廉问题。针对党员干部违反“六大纪律”信访举报件,坚持挂账管理,一月一调度,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用力”改进提高,促进信访举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门源县纪委监委始终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作为案头卷、工具书,作为开展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打好抓落实的“组合拳”。积极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建立“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体系,高质量设置县信访接待室和乡镇谈话室,充分发挥12388举报电话方便快捷的优势,坚持规范、文明、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坚持“遏增量、清存量”工作原则,逐件分析举报原因,推动责任落实,有效化解矛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和直查快办职能,完善信访举报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纪委监委牵头、职能部门专业核查的协同解决机制,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强化信访举报处置结果反馈,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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