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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峻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联席会
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4月29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各相关行业部门、各职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全省集中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陈刚对集中整治行动指示批示,并对各相关行业部门、各职能单位就开展落实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对此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是守护民生福祉,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就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

  会议要求,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要强化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三要畅通举报渠道。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让群众反映问题更便捷、更安全。四要严格执纪执法。各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清晰的案件,要快查快办、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形成有力震慑。五要构建共治格局。各相关单位要打破壁垒,形成合力,确保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等工作无缝对接。同时,坚持开门搞整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引导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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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天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峻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天峻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