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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3年3月7日 | |||||
2022年以来,大柴旦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央、省州委和工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精神新要求,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精品大柴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巡察责任。一是深化理论武装。2022年以来工委通过工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培训会等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等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要求,不断增强新时代巡察工作政治能力,推动巡察工作深化发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工委自觉扛牢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工作会议6次,确保工作高位推进。工委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研究部署工作6次,听取工作汇报6次,点人点事2次,指导督导4次。领导小组主动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制发指导性文件16份,现场督导指导5次,听取工作汇报8次,召开分析研判会3次,研究完善工作措施4项,开展专项整治1次。巡察办、巡察组严格执行“业务学习、议事决策、日常工作、内部管理”四个一体化要求,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三是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深入查纠政治偏差,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延伸到党组织“神经末梢”。2022年以来共开展常规巡察2轮,上下联动巡察1轮,巡察党组织2个(部门单位7个),反馈问95条(含2021年下半年巡察问题个数),已整改完成92条,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7人(次),移交问题线索3件。 (二)完善制度机制,增强政治监督合力。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确保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先后制发《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责》《工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的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25项,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二是强化贯通融合。按照《工委巡察办与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工作制度(试行)》《工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单位)工作协作机制》等制度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作配合,做到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共享共用,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形成强大监督合力。2轮巡察征求到纪工委监工委、政法委、工委组织宣传统战部、行委审计局等部门单位意见建议15条,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和关注方向。三是强化专项治理。紧紧围绕教育、科技、民政等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提出意见建议8条,下发提醒函1份,推动解决工作推进不够扎实、服务意识相对薄弱、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工作效果不够明显等7条问题。 (三)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拓展标本兼治。一是落实整改任务。根据州委第三巡察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中提出大柴旦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三个方面15个问题,研究制定了《州委第三巡察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38条,修订完善制度机制13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3条问题,2条正在整改当中。二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工委汇报整改情况制度,由工委会总体评估,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工委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压实整改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工委巡察办与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联审整改方案、报告10份,提出意见建议32条,指导民主(组织)生活会5次,确保巡察整改不“悬空”。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坚决实行反馈意见抄告和约谈提醒制度。2022年,抄送巡察通报11份,警示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7人(次),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工委会议上汇报巡察整改情况5(人)次,提升整改实效。 (四)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巡察铁军。一是加强人才库建设。贯彻执行《大柴旦科级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把参加巡察工作经历纳入后备科级干部培养、确定的重要条件,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工作质效。2022年以来,把参与巡察工作的3名年轻干部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落实《工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建立熟悉纪检、党务、组织人事、财务和审计等业务的巡察干部人才库,储备32名生力军。二是培训管理一体化。严格落实《工委巡察办巡察组一体化管理办法》,集中学习培训6期52人(次),外出培训1人(次),开展交流研讨2次,印发《巡视巡察参考》《青海巡视巡察工作》120余份,持续提升巡察业务知识和“实战”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和“零持有”报告制度,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外出请示报备等制度,全面塑造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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