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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 | |||||
10月27日,工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分别在工委政法委(司法行政工作)、行委经发局(农牧工作)召开了巡察动员会,启动工委第一轮巡察(联动巡察)工作。 动员会传达学习了2021年第十八次工委会议和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五、第六次会议精神,宣布了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纪工委监工委、工委组织宣传统战部、工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分别提出工作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在动员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明确本轮巡察任务、方式和工作纪律,要求被巡察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委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支持配合开展好此次巡察工作,巡察组要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紧盯70项问题表现形式,坚持做到真巡实察、严巡严察。 会议指出,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对被巡察单位的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集中“补钙”,全体巡察干部及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干部要认清巡察工作肩负的使命,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聚焦主要问题精准发力,突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防止“两个偏差”。二要主动支持配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营造巡察工作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三要履行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要抓住巡察契机,盯住问题、扫清盲区,对巡察发现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巡察机构要抓好整改跟踪,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力甚至久拖不改的坚决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四要做好疫情防控。巡察期间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委和工委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决策部署,做到巡防结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深化政治巡察新任务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巡察工作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一要深刻认识巡察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现政治偏差、纠正政治偏向,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政令畅通。二要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及时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着眼于教育、科技、民政、司法、农牧、林业和草原等重点领域,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及“三定”规定,紧密结合实际,精准开展政治监督,扎实做好第一轮巡察工作。三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落深落细联动巡察任务。巡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要求,严格执行“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规定,充分认识开展联动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被巡察单位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巡察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力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四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问题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克服等靠思想、一改到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五要带头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塑造巡察干部良好形象。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树牢“两职”观念,落实“两不”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十严禁”“十不准”等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高效推动巡察工作。要提升履职能力,熟练掌握巡察工作程序,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提交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反馈被巡察单位,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动员会上,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并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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