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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2日 | |||||
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好《监察法》有关规定,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6月12日,县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宣读了《乌兰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传达学习了《乌兰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为受聘的10位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颐鑫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强化对监察权的监督制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发动社会参与凝聚反腐共识、推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的有力举措。特约监察员要服务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政治生态建设大局,发挥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特约监察员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作为最根本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提升能力善履职,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重要论述和党政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思考、实践、感悟的循环往复,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职责、纪律、业务流程等基本知识,夯实知识储备和工作基础,提升履职能力。三要主动作为敢担当,着重发挥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员”;发挥自身专长,积极为县纪委监委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决策的“智囊团”;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领域、疫情防控等工作,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当好社情民意的“直通车”;弘扬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传播清廉文化,当好正风反腐的“宣传员”。四要遵纪守法严律己,特约监察员受县监委委托开展工作时,享有与受托工作相关的法定权限,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事关监委的公信力,必须时刻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带头清正廉洁,维护特约监察员队伍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县纪委监委要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到纪检监察整体工作中,搭好工作平台,强化日常联络,做好管理工作,为特约监察员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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