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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 |||||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举措,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重大要求。为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进一步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统筹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管党治检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实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近日,海南州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与州检察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制定了《海南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海南州检察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会商暂行办法》,助推海南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会商知方向。《办法》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通协同为手段,明确了重要信息沟通、重要情况通报、联动日常监督、重要案件办理、干部教育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内容和程序,推动建立信息共享、力量融合、成果共享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有序衔接。 专题会商明责任。《办法》围绕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州检察院党组在管党治检工作任务要求,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检察院机关纪委、检务督察等部门的日常协调配合事项、协作监督、线索办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发挥派驻监督带动机关纪委监督和检务督察监督的联动机制,为推动提升监督实效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精准常态促实效。《办法》坚持抓早抓小、精准常态,明确“四重一大”事项落实、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职级(员额)晋升、廉政谈话、反馈问题整改等日常监督内容和监督要求,强化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共同会商研判分析,优化风险防控机制,营造新时代海南检察新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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