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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3日 | |||||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以来,海北州纪委监委坚持以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为镜鉴,把生态环保作为当前政治监督的首要内容,以重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日常学习提站位。在持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青海提出的“三个最大”重大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学习会议,采取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与会人员学思践悟的方式,分层认真传达学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等有关重要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反复研学省委省政府《关于扎扎实实做好木里煤矿非法采煤问题调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的总体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用政治眼光看生态、用生态理念看政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先后2次召开常委会研究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明确监督检查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突出检查重点明方向。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制定印发《关于对<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保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3年)>第一阶段任务(2020年8月-10月)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的通知》,采取州县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的方式,组成5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四县和6个相关州直部门及全州35个重点矿山企业,紧盯政治站位、紧盯目标任务、紧盯重点矿山、紧盯问题整改,列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第一阶段工作任务清单》《重点矿山企业生态环保整治情况清单》《州生态环境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反馈问题清单》,通过“四个紧盯”和“三张清单”扎实开展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促整改。在监督检查中,将“问题清单+监察建议+工作提醒”贯穿始终,共查阅资料320余份,座谈走访45人(次),发现反馈各类问题81个,下发监察建议书10份,《工作提醒函》12份。坚持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各县和州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报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从深入实地监督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中,以小见大着力分析背后的政治问题、作风问题,通过工作提醒、下发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落地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根据下发的监察建议和工作提醒函,成立专项工作组4个,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1个,上报整改情况报告6份,整改问题65个。 持续传导压力求实效。加大生态环保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第一时间通过州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关于受理生态环保领域信访举报的公告》,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实行问题线索“零报告”,督促各县纪委监委、州直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报告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向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工作提醒函》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从严从实做好生态恢复治理各项工作。同时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门源县召开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馈暨集体约谈会议,结合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督促担当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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