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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纪委监委以“三聚焦、三到位”
书写办案质量新答卷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4日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以规范线索管理、强化办案安全监管、加强组织协调、守正创新工作思路为重点,坚持做到“四到位”,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聚焦问题线索,精准分析处置到位。充分发挥“问题线索管理员”职能,制定并印发《格尔木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对问题线索的接收、研判、分办、处置、跟踪等关键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做到线索处置全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问题线索受理阶段,会同相关室组精准研判问题线索,充分运用“四种处置方式”,从源头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问题线索管理阶段,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分办单,实行“一案一号”管理,各环节主要经手人员必须签名接收,全程登记备案,做到管理规范、底数清晰,防止问题线索流失;指定专人负责,对全委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分办,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月进行动态更新、汇总核对,对线索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工程建设等8类专项问题线索台账,服务保障各类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聚焦办案安全,全程监管执行到位。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为工作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督员”职责,认真领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两意见、一通知”文件精神,重点聚焦“走读式”谈话、各类调查措施使用等安全风险点,以案管“五项职能”为抓手,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立健全相关内控机制。从加强事前审批把关出发,严格各项措施使用审批权限,重点围绕“文书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审签是否严格、程序是否合规”进行监管;以做好事中督促为切入口,建立调查措施使用台账,通过“一使用一督促”的方式进行跟进,如在办理留置案件期间,全程驻点值班检查,针对留置场所运行情况形成每日安全专报,呈报委主要领导;“走读式”谈话进行全过程跟踪督促,及时提醒纠正调查人员不规范行为,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向审查调查组印发整改通知,强化事后整改和跟踪问效并定期归纳总结,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同时,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项办案安全督导、日常检查,对全市9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监督指导工作,切实筑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底线。

  聚焦组织协调,加强沟通推进到位。牢固树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充分发挥“沟通协调”职能。一方面,通过对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找准薄弱环节,抓住要害部位,通过对照规章制度找答案、向上级案管部门请示找思路的方式,及时协调处置各项工作困难;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树立“向前半步”的工作理念,想办案部门之所想、急办案部门之所急,充分发挥内部协调作用,履行好“枢纽”和“窗口”作用,加强与委机关各案件承办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沟通联系,综合掌握各办案部门案件办理情况,确保工作开展有章法、诉求有回音、督办有依据。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度优势,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完成问题线索移送接收等工作,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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