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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6日 |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4月29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州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达巴特尔,州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李长荣及巡察组成员出席会议。县委书记蒋冬梅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政协主席爱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苏廷宝,县委常委陈正和等在县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县委巡察办、县委各相关部门、县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布州委第二巡察组授权任职决定及任务分工,明确提出了这次专项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步骤和方式方法。州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达巴特尔组长对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县委书记蒋冬梅汇报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代表县委作表态发言。蒋冬梅指出,这次州委第二巡察组来我县开展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州委对我县环保工作的重视与关注,我们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有利契机,推动中央和省州委有关生态环保决策部署在乌兰不折不扣落实。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配合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县级各党组、县委各相关部门、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巡察组工作计划,全力做好配合,既要主动工作、认真服务,又要严守纪律、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本着对党负责、对乌兰发展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察组充分了解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真实情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即知即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主动认领、对账销号;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深入彻查,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各级党组织要以这次专项巡察为契机,进一步理清绿色发展思路,细化生态环保工作措施,坚决整治生态领域突出问题,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推动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乌兰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 会上,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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