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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县总工会党组织的反馈意见
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日
  
  县总工会: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6月15日,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开展了常规巡察。我们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着力发现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期间,召开动员会1次,张贴巡察公告1张,个别谈话13人(次),召开座谈会1次,设置意见箱1个,开展民主测评22人,发现各类问题10条,立行立改问题3条,未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现将巡察意见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情况。一是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党建与业务工作脱节。支部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少,对党建工作进行展情况分析研判不够。二是盲目开展“三会一课”活动,2017、2018年未按要求召开支委会。2017年3.6.8.9.12.月未开展支委会;2018年召开3次支委会,而支部大会召开15余次。三是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和党建相关制度的了解不到位。如:2017年支部党建工作卷宗中出现“民主生活会制度”资料。四是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学习不够、研究不够、安排不够。五是抓思想教育不严不实,政治理论的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党员干部学习只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层面,学用“两张皮”。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一是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第一责任人落实“两个责任”多数停留在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书上,安排部署后,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过问的少、督促检查的少。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交由专干和秘书干,其他干部不熟悉意识形态工作,不了解意识形态相关知识。三是意识形态网络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四是群团工作成效不明显,团结工作有待提高。五是党员发展工作不重视。2017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提出年内发展党员1名,但到年底未完成发展党员的工作任务。

  二、意见建议

  (一) 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肩负起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建工作,做到日常业务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逐步形成党建引领各项工作局面,不折不扣地将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 强化思想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组“一把手”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二是紧紧抓住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着力开展好组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引导服务职工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剖析存在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清单,细化为具体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相关链接
  兴海县十五届委员会第八轮常规巡察及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关于巡察县政府办党组的反馈意见
  关于巡察县委办党组织的反馈意见
  关于巡察县政法委党组织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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