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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纪委监委:旁听庭审“敲警钟”
实现警示教育“零距离”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2月16日
  
  2022年2月15日,由格尔木市监委调查终结的原格尔木市国土资源局(现为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马某某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在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市纪委监委组织市自然资源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旁听,让旁听者“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面对面”感受法律威严。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马某某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具体犯罪情节等方面开展了辩论。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的陈述、自我辩护,辩护律师的举证,清晰地展示了被告人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马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进行了深刻忏悔,给在场的旁听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震慑。市自然资源局参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深刻意识到党赋予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任何超越权限、逾越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市纪委监委同时组织了审查调查室和审理室干部对庭审进行了观摩。大家纷纷表示,通过现场旁听观摩,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在调查过程中关于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更具有教育警示震慑力。该案的成功办理,也彰显了市纪委监委打击和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常态化开展现场旁听庭审警示教育,使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自觉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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