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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1日 | |||||
各镇党委,县级各党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震慑作用,切实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成果,现将茶卡镇中心卫生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8年1月,茶卡镇中心卫生院在无相关文件依据的情况下,经院长马占花同意,从单位业务收入中向单位11名干部职工按照每天30元的标准补发2017年9月至12月的夜班费共计11640元。县纪委监委对茶卡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对报账员进行提醒谈话。2021年8月,马占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反映出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反映出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高压震慑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松弛。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措施;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县委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形形色色“低级红”“高级黑”,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创新手段方式,精准监督执纪,紧盯“四风”隐性变异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中共乌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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