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关闭
海晏县纪委监委召开2024年“五一”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
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0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和省纪委“十严禁”,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动见实效,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4月29日,海晏县纪委监委召开2024年“五一”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会议传达学习了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生军主持会议并进行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会议指出:“五一”节是“节点”亦是“考点”,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我们必须坚决抵制各种诱惑,自觉警惕和防止“节日病”的侵蚀,带头遵守作风纪律规定,确保风清气正过节。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拧紧思想“总开关”。节日是检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时刻。要把牢“政治关”,自觉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严格执行廉政规定的重要性和廉洁过节的必要性,对身边人、身边事加强教育提醒监督,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做到联系实际、时刻对照,筑牢拒腐防变之堤,坚决避免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是坚持以身作则,树立起干部队伍“标志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时刻提醒自己,要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恪守纪律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一以贯之抓好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带头移风易俗,自觉做到“十严禁”。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执行纪律不打折、不走样,杜绝“节日腐败”。不参与任何违纪违法的活动;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酒驾、醉驾、赌博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要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三是严格值班值守,把好“安全关”。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职责,按时到岗,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醉岗现象发生,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合理处置。节日期间要关好办公室门窗,出门切断办公室电源,保证用水用电安全,保管好涉密文件和资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
相关链接
  金滩乡:以三抹“新绿”擘画未来乡村新画卷
  金滩乡:交叉检查出实招 “末梢监督”见实效
  三角城镇:念好“四字经”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十三届州委第五轮巡察州委第三巡察组提级 巡察海晏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海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晏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