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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玛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进一步正风肃纪,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玛沁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李银林在分管扶贫开发局财务期间,对该局资金审核管理不严,不能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财务报销审批手续,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致使玛沁县扶贫开发局在2016年公务接待中违规报销烟酒款10332元;2019年8月李银林因病在省级医院进行治疗期间,未严格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致使玛沁县扶贫项目库数据录入等工作滞后,被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2020年3月3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同意批准对李银林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越是重要节点,越要提高警惕性,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巩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成果,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饬,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必须坚决杜绝在各种禁令面前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行为,坚决杜绝在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方面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提高红线意识,守住底线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特此通报。
中共玛沁县纪委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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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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