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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祁连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1日 | |||||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海北州四县交叉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4月8日至6月10日,对祁连县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2所,召开座谈会13次,个别谈话25人,发放意见建议征求表38份,民主测评表38份,发现问题29条,问题线索1条,提出意见建议4条,边巡边改5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 1.民主集中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一个记录本上同时记录了党委会议、干部会议、干部学习会议,没有专门的党委会议记录本,“三重一大”研究没有体现出党委“一把手”末位表态。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党委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不广泛,只征求学校意见,没有征求其它部门的意见,谈心谈话流于形式,一问一答;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多以“学习有待加强”、“深入基层不够”等意见代替批评意见,辣味不足,甜味过重,以民主评议代替满意度测评。 3.党委统揽全局协调性不够。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个第一要务和抓实党建这个第一责任上统筹协调不够,重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轻党建工作,没有发挥党建工作对教育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部分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4.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出台的文件,在党委会上作简要传达,没有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仅限于传达而传达,过于关注传达贯彻的形式,而忽视了对实质内容的落实执行。如2018年多期会议纪要中,每次会议至少学习传达10个以上会议精神和文件,没有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二)思想建设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思想建设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不深,学习满足于一般化,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和思考,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不够,流于形式,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督查检查少。如抽查2019年机关干部读书笔记,大多数人只抄写了《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其它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极少。 2.党规党纪学习不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教育部等三部门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习近平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不及时,没有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3.学校德育教育弱化。普遍存在对“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体系认识有偏差,抓升学率方面思考较多,抓学生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方面思考较少。如海北三中部分学生身带大额现金,在吃穿用上相互攀比,成为部分干部群众送子女到甘肃民乐上学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视指导不够。一是各党支部党建制度不完善,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如机关支部党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内容更新不及时,不规范;县一完小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概念不清,制定了“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切合实际。二是党支部书记党建知识欠缺,存在党建工作不会做,做不好的情况。如党支部党日活动形式单一,活动多以学习文件为主,内容不丰富,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 2.组织生活会不严谨。各党支部不同程度存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会前准备不充分,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支部书记对党员的剖析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撰写,多数普通党员无对照检查材料;会中对支部班子没有提出批评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之间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无总结表态发言,无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会后未上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报告及整改方案等问题,如县第二小学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大多数不按规定撰写,流于形式,征求意见不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阶段进行,党组织会议记录本未按要求记录。 3.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各党支部发展党员不同程度存在执行《海北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不到位的情况,记实表填写不规范,发展党员没有执行票决制;个别预备党员预备期不够一年转为正式党员;少数教职工入党申请书内容未跟进新时代要求,与新党章内容不符,存在网上下载修改的现象;个别支部对发展对象政审不严格,入党志愿书中介绍人、支部决议、上级组织派人谈话、党委决定等填写不规范。如县民族中学党支部发展党员记实表填写不规范,政审材料网上下载修改,公示材料不规范,思想汇报网上抄袭;县中心幼儿园7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书,网上下载修改,内容陈旧,与新党章内容不符;海北三中一名党员预备期为2015年7月10日,转正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预备期不足一年。 4.党支部“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流于形式,以校委会代替支委会;个别党支部以学习会代替党课;部分党支部从网上下载党课资料,党课内容与学校实际结合不紧密。如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三会一课”支部会记录不规范,以校委会代替支委会;县第二小学以党员活动日、教职工大会代替支委会、党员大会。 5.党日主题活动程序化,效果不明显。党支部“支部统一党日”主题活动与中心工作、重大节庆结合不紧密,形式单一,大部分党日主题活动以奏国歌、学习、交纳党费、宣誓入党誓词等程序开展。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到位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摆不彻底。2018年制定的县教育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只从聚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聚焦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学风会风文风及调研考核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对标对表,梳理了问题清单,与州县方案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党员干部没有梳理个人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2.学风文风不扎实。部分上级来文只有领导批示,无处理结果,无贯彻方案,无传阅签名;教师读书笔记照搬照抄,提纲式的多,谈体会的少,结合业务不紧密,新思想、新条例学习滞后。如扎麻什小学2018年度三次组织生活会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雷同,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网络下载,不切合实际;县民族寄宿制小学极少数教师学习心得体会材料内容一致,存在网络抄袭现象。 3.学校后勤管理不够严格。对各学校后勤管理监督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彻底;学校学生食堂食材询价定价有漏洞,食材供货商与学校验收监督程序不规范,签名不齐全,伙食无核算清单,食材入出库清单个别菜品有差错,个别学校熟食留样不及时,甚至不留样,出库与留样不一致,留样标签年度未更新。如扎麻什乡中心幼儿园每月向幼儿家庭收取一斤清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4.校区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县城中心幼儿园门口食品店违反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通告》规定,售卖明令禁止的“辣片”;县城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期间,学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家长接送幼儿“一马三跨”, 道路无交警维持秩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5.调查研究不深入。对全县教育发展中凝聚师生思想意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调研不深入,了解基层一线教育工作者的诉求不够;以检查考核工作代替调查研究。 (五)规章制度执行不彻底 1.师德师风建设警示教育不全面。利用省内教育系统通报的教师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2.办公用房规定执行不到位。办公用房清理不彻底,副职领导办公用房超标(18平米)。 3.提醒约谈不规范。谈话提醒、提醒谈话、廉政谈话概念不清,记录不规范,谈话提醒没有被谈话人表态记录;对受处分人员谈话未开展,没有体现出组织的关怀激励作用。 (六)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1.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在工作安排上重教育教学轻党风廉政建设,重形式轻内容,在制度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抓业务工作指标细、考核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具体,缺乏刚性约束,对重点岗位没有建立廉政防控风险机制和跟踪监督;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个性化不突出,千篇一律;“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2.监督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职责不专,纪检组长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分管招生、资助、职教中心等其它业务工作,不能集中精力和时间履行纪检监督职能;运用“四种形态”不充分,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监督和抓早抓小抓实上不够。如下属学校节假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有安排无报告;党风廉政工作检查表,无被检查单位的盖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婚丧喜庆事前事后报告表没有进行抽查。 (七)教育扶贫举措不到位 在控辍保学工作方面,与各乡镇政府、基层学校沟通协调不够,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辍学生(入寺少年儿童)采取措施不力,致使部分在校生辍学和部分困难儿童入寺学经,辍学(入寺)适龄生达74名。 (八)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仍存在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谨,思想建设有差距,财经纪律不严格,公对私转账,财务记账不规范等问题。 (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公务用车未按要求使用公务卡加油。公务车辆仍使用加油卡、储蓄卡加油,存在违纪隐患。 2.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公对私转账。如2018年将两笔车辆保养费、更换轮胎费,共10828元转入本单位司机私人账户,没有与车辆维修保养、轮胎出售企业进行结算;2018年4月25日,在参加全县职工工间操比赛时,将31476元现金转入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私人账户,用于购买运动服。个别项目附件无预算清单,购销合同中货品名称、价格、数量及规格均为空白,无合同签订日期,大额支出中无政府采购合同或自行采购相关批复。 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普遍存在报销差旅费时均未报销80元市内交通费,且存在动车一等座车票报销的现象。 (十)其它方面 1.校产管理监督不够,承包合同签订不严谨。教育局下属寄宿制小学及幼儿园在校办牧场承包过程中,制定的承包合同不严谨,存在承包期限过长,承包费过低的现象。如达玉幼儿园将6513亩一级冬春草场、400只羊、40头牛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为六年(2013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5日),承包费每年五万元,效益过低。 2.办学成本较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低。部分村级幼儿园幼儿少,老师、工作人员多,经费投入大。如默勒镇扎沙幼儿园工作人员5名(老师2名,门卫1名,大师傅1名,锅炉工1名),幼儿8名(本村3名,门源临时借读5名),经费投入大,食品配送运费高。 二、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教育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在教育系统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确保党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特别是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工作的新思想和中央省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武装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贯彻落实好各项准则条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把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后勤管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学习方式,注重学习效果,对应付学习、弄虚作假等“四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二)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 (三)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始终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具体措施,抓早抓小抓严,持续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切实督促党委落实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形成震慑。 (四)提高政治站位,做到真改实改。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时限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逐项逐条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压实整改责任,特别是集中整治学风不实、档案资料不规范、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在整改落实上见真招、动真格、求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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