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日 | |||||
市纪委监委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做好换届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党性觉悟、强化组织观念,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为核心,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以“四个确保”具体措施作为监督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全力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压实监督责任,确保组织有力。为更好地完成此次换届监督检查工作,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以高效地组织领导力,全面压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把风气监督融入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等各个环节,坚决防止 “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做好换届风气专项监督工作。 组建专业队伍,确保监督有力。市纪委监委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并派出3个换届风气监督检查组,对乡镇、街道换届风气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市4个乡镇5个街道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督查督导,监督检查期间工作人员明确任务、认真履职,全面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抓好纪律要求,确保引导有力。始终把“十严禁”作为乡镇街道换届工作的“红线”“底线”,督促相关人员签订严守换届纪律要求承诺书,引导他们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严格做到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跑风漏气等“十个严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职务变动,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构建好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强化问题处置,确保查处有力。强化对换届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各种名义的吃请以及发放纪念品、现金、购物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迅速处置;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及时受理、迅速办理,建立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对换届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处置、优先办理,按照省、州、市换届纪律相关规定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以党史学习为出发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大换届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对违反换届纪律突出问题的明察暗访,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持续在全市营造“公私分明、亲清分明、清清爽爽”的正气新风。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