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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8日 | |||||
自今年十四届州委第三巡察组入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来,坚持巡察问题导向,广泛拓展反映问题渠道,坚持边巡边改,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高度重视、快速处理。近日,州委第三巡察组成功化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8000元。 第三巡察组在入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期间,接到群众朱某某等人关于“为某装修公司安装项目厂房吊顶后,至今未拿到工资”的来访反映,面对群众诉求,州委第三巡察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了解情况开展调查。 经了解,今年3月份,朱某某与工友承包某装修公司为共和县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厂房安装吊顶项目,朱某某等人与该公司以“口头约定”方式承包工程,商定工程款及劳务报酬为28612(其中4000元已支付),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期间,朱某某多次与该公司协商,该公司负责人虽承诺支付劳务报酬,但以“资金周转困难”、“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理由,迟迟不愿支付。 为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主动进位,与州劳动保障监察队联系配合,迅速联系该公司负责人,通过电话普法、实地走访等方式,协调双方共同调解欠薪事宜。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采取情、理、法结合的方式,耐心与公司负责人劝解及利弊分析,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政策,督促公司负责人及时为朱某某等人支付劳务报酬。最终双方达成调解,鉴于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实际,先行支付拖欠工资8000元,并书面签订限期完成剩余劳务报酬支付的承诺,这起劳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同时,州劳动保障监察队对朱某等人及装修公司负责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醒有关未签订劳务合同造成的法律风险问题,并继续跟进剩余部分劳务薪资支付事宜。 群众利益无小事,欠薪问题必化解。第三巡察组将继续紧盯涉及群众反映强烈及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巡察务实作风,保持“为民服务”巡察底色,认真落实群众来访来信办理工作,努力把群众“烦心事”变成“暖心事”,将“三个聚焦”巡察任务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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